|
||||
因父母吵架,心情鬱悶的高中生曉剛(化名)竟意圖報復自己一直懷恨在心的初中班主任;後因班主任不在家,就將班主任的妻子殺害。昨日上午9時,該案在武漢市中院開庭。
父母吵架遷怒他人
曉剛家住武漢市江夏區。
據檢方指控,今年5月30日晚,曉剛放學回家看到父母吵架,心情非常鬱悶。之後,爲發泄心中長期不滿情緒,他遂意圖報復自己一直懷恨在心的初中班主任李某(化名)。
同年6月1日上午9時許,曉剛攜刀具來到李某位於江夏區紙坊街的住處。李某不在家,李某的妻子將曉剛引到客廳入座。
此後,曉剛假裝和李的妻子攀談,後趁其不備將她撲倒在沙發上,並持刀向其捅刺。作案後,曉剛逃離現場跑上一輛公交車搭乘至終點站,數小時後到派出所投案。
後經鑑定,李某的妻子因刀傷觸及肺臟、氣管身亡。
未滿18週歲仍面臨無期
曉剛到案後供述,他初中時曾在學校住讀,但當時屢屢被同學欺負,一些同學經常找他勒索錢財。被逼無奈的曉剛向班主任李某反映過情況,但李某不管。爲此,曉剛備感屈辱,並對李某懷恨在心。“我的父母基本每個月都要吵次架。”曉剛還稱,案發前兩天晚上,他放學回家看到父母吵得特別兇,家中的東西都被摔得一片狼籍。他鬱悶地到網吧過了兩夜。至6月1日上午,心情煩亂的他回想起初中的生活,遂欲報復李某。
檢方認爲,曉剛持刀入室致一人死亡,已構成故意殺人罪;鑑於曉剛有自首情節,作案時未滿18週歲屬未成年人,依法不適用死刑;但由於曉剛是因家庭矛盾心情鬱悶而隨意遷怒於他人,其行爲屬於無正當理由殺人,且手段殘忍,社會影響惡劣,檢方建議對其依法判處無期徒刑。
此案未當庭宣判。
父母的關懷不能少
曉剛與老師的妻子無怨無仇,爲何要動惡念呢?
對此,武漢大乘心理諮詢中心高級心理諮詢師賈洪武分析,曉剛殺害老師的妻子,屬於遷怒行爲。但是從他自認爲與老師有過節而去殺人的過激行爲來看,曉剛性格有很大缺陷,他的性格過分偏激。
賈洪武指出,由於曉剛長期處於父母爭吵的環境,父母疏於關懷,所以他始終處於缺少情感滿足的狀態,本能地渴望有人關懷。但是另一方面,由於他本人性格偏激、敏感,和他人相處時,對他人的批評難以接受,可能處於一種渴望關懷,又難以獲得的矛盾狀態。因此,爲了青少年的健康成長,父母的關懷不能缺少。