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不久前,某航空公司離職空姐李某因爲多次大量攜帶化妝品入境,偷逃海關應繳稅款一百餘萬元,被北京市二中院一審以走私普通貨物罪判處有期徒刑11年,並處罰金人民幣50萬元。消息傳開,一時引發了許多人的困惑:網絡代購作爲我們日常生活中新鮮但也司空見慣的商業模式,何以成爲法律制裁的對象?即便觸碰了法律的紅線,又何以要承擔長達11年的刑期?刑法突然出手,是否會終結代購這種商業模式?不管這些疑問如何解答,一個不爭的事實是,法院的判決已經將社會的目光聚焦到了網絡代購這種新興事物。
目前的網絡代購主要有兩種途徑:一是委託專業的網站代購,二是委託私人代購。海外代購是商品的跨境轉移,因而必然涉及一國的關稅制度,而關稅既與代購者的商業利益衝突,又與代購業的初衷相悖,這成爲代購者的主要法律風險。
就“空姐代購案”而言,法院判決並無不當,李某多次攜帶大量化妝品入境但是沒有主動向海關申報,僅最後一次入境被查獲時的物品價值總額就達10萬元。雖然在人們的觀念中,螞蟻搬家式的走私更加低調,更不引人注目,但是它所造成的國家稅收的流失以及相應的社會危害性,可能一點也不遜色於大批量走私。
據中國電子商務研究中心調查,2011年我國海外代購市場規模達265億元,今年預計飆升至480億元,這其中有相當比例是未經海關完稅手續而偷偷夾帶的。在走私普通貨物、物品罪偷逃應繳稅額5萬元就達到立案標準的情況下,如果法律僅僅追求個案處罰的準確和無誤的話,那麼李某確實沒有太多辯白的空間。但是該案之所以引發人們關注,並不僅僅在於人們對李某的同情,更在於法律亮劍的鋒芒,已經讓整個代購行業感受到了深切的寒意。
人們選擇代購,無非是看重海外商品質優或者價廉,抑或兩者兼而有之。作爲一種自發的商業行爲,網絡代購是特定商業環境下的產物,只要這種商業秩序還存在,代購就不可能銷聲匿跡。在這種背景下,法律的着眼點與其是一事一案的曲直,倒不如是一行一業的引導。
雖然目前網絡代購主要利用了國內外商品的價格差,但是如果考慮到今後人們的消費觀念將日趨多元、消費需求會不斷細分的事實,那麼網絡代購必然會佔據着一席之地。即使有朝一日境外商品的價格優勢不復存在,網絡代購仍然會繼續存在下去。當然最迫切的,並非通過個案處罰來有限挽回國家的稅收損失,也不在於以刑罰威懾來樹立人們依法納稅的規範意識,而是針對代購行業建立有別於傳統商務的法律體系,出臺一攬子的法律治理措施,努力以法律制度的完善幫助代購業化解可能的法律風險,而不是強硬堅守現有法律的底線。
例如,有人提出應當正視網絡代購與批量進口這兩種商業模式的差別,網絡代購就像農民的自留地一樣,農民到市場賣菜只需要交市場管理費。那麼現有的關稅制度一體適用網絡代購與批量進口是否合適?這個問題的解答需要結合國家電子商務發展的產業政策進行統籌安排,在相關政策沒有明確的前提下,刑法作爲權利保障法、最後法,不宜貿然出擊。
就“空姐代購案”而言,個案處罰的公正未必會帶來積極的政策效果。當事人可能因爲法律的隨機式處罰而產生強烈的不公平感,代購行業可能因爲刑法的突然介入而措手不及,人們或許也會基於對國內商品質量的不信任而心生逆反心理。短期效果也許立竿見影,長期效果則未必有用。因爲許多事實已經證明,用法律來遏制人們的經濟原動力通常並不能成功。那麼,在網絡代購與現有法律的博弈下,誰先後退就成爲不得不面對的選擇了。法律不但要定分止爭,分派各方的權利義務關係,還要儘可能消除所謂的模糊地帶,爲正當權益的滋長提供充足的空間。除了圍堵,也要疏導。
(作者單位:中國人民公安大學法律系)
(來源:法制日報)