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新華社合肥12月18日電(記者鮑曉菁)記者近日從安徽省合肥市中級人民法院獲悉,合肥一起組織他人偷越國境案日前一審宣判。被告人陶茂橋通過辦理旅遊簽證等多次組織共144名務工人員出境,非法獲利90餘萬元,被判處有期徒刑10年,並處罰金10萬元。據介紹,2005年4月至7月期間,合肥一勞務中介公司負責人陶茂橋在明知未取得勞務合作經營資格的情況下,招聘建築工人至蒙古國務工,收取每人1.48萬元中介服務費,先後組織約144名務工人員出境。務工人員抵達蒙古國後,陶茂橋將他們安排在“蒙古大東陽公司”工作,並限制工人外出。由於陶茂橋爲工人們辦理的是旅遊護照,沒有合法務工手續,致使部分工人的護照被僱主扣留。最終在中國駐蒙古國大使館和安徽省政府的幫助下,被困工人才得以回國。2011年7月,潛逃6年的陶茂橋被合肥警方抓獲。
法院經審理認爲,陶茂橋爲獲取非法利益,以輸出務工人員到蒙古國務工爲目的,通過辦理旅遊簽證方式多次組織共144人非法出境,獲利90餘萬元,其行爲構成組織他人偷越國境罪,遂依法作出上述判決。