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在原本就不高的養老金基礎上下調企業徵繳費率,會不會影響保障職工退休待遇?對此,已經自2011年12月起先行將企業職工基本養老保險單位繳費比例降至19%的山東省,在文件中提到,養老保險統籌基金收入減少的部分會通過財政補貼和養老保險擴面補齊。故降低養老保險單位繳費比例,並不影響參保職工的退休待遇。
在養老金收入結構中,財政補助是僅次於徵繳收入的第二大來源,從全國層面上看,財政補貼對養老保險統籌基金的補助額度在上升。財政部社會保障司副司長符金陵12月17日在一個公開論壇上介紹說,2012年中央財政對企業退休職工的基本養老金補助達到2170億元,地方也增加了資金投入,解決了企業基本養老保險基金的持續問題,特別是企業職工的養老待遇的落實問題。
“今後中央財政要建立企業職工基本養老金的正常調整機制,要使我們養老金的水平與物價指數、與工資增長水平相適應,能夠反映出物價變動情況和改革發展的成果,能夠保障企業退休職工基本權益。”符金陵表示。