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本報記者劉建
停車難題令不少車主頭疼。在日前新修訂的《上海市停車場(庫)管理辦法》中推出的『錯時停車』制度讓不少市民看到希望。
然而,記者經過調查後發現,該制度如果要完全推行,仍將面臨著超時停放、收費不一、業主反對等諸多問題。不少物業管理部門和住宅小區、商務樓業主為此政策叫好的同時,也表達了一些懮慮,紛紛認為,亟待出臺相關的強制性實施細則和指導性意見。停車難問題已不僅是一項交通問題,更成為社區管理的一大難題。
好政策落實有難度
近日,記者從有關方面了解到,新修訂的《上海市停車場(庫)管理辦法》將於明年元旦起實施。該辦法明確了上海市將推行『錯時停車』制度。事實上,早在四五年前,上海就有一些小區和商務樓宇的管理者『吃螃蟹』,探索小區與附近商務樓宇合作,錯時錯峰停車。
位於上海浦東南路的嘉德公寓,共有276戶業主,卻只有52個固定車位。2007年以後,嘉德公寓的機動車增至150多輛。為此,物業管理公司與小區附近中國電信股份有限公司上海研究院合作推出錯時錯位停車:白天,小區業主開車上班,電信研究院的員工可以把車停到小區來;晚上,電信研究院下班,小區業主把車停到研究院去。2008年至今,這一措施已實行4年多,在一定程度上緩解了雙方的停車難問題。
然而,這樣的『雙贏』措施並非都能行得通。徐匯區是上海醫療資源特別集中的區域,三級甲等醫院密集,『停車難』矛盾很突出。早在四五年前,徐匯交警就開始在中山醫院、腫瘤醫院、五官科醫院等周邊挖掘小區和單位的停車潛力。醫院上班的時段,正好是小區車位空出來的時候。通過街道幫助,從中山醫院周邊的小區整合出了300多個車位,加上路內臨時車位,總共為醫院提供500多個車位,通過錯時停車基本滿足了當時的需求。但好景不長,隨著居民維權意識的提高,近兩年一個個都開始說不。錯時停車逐步萎縮,現在只剩下100多個車位。
根據《上海市『十二五』停車系統規劃》初步預測分析,至2015年中心城區車位供需缺口約40萬至65萬。隨著人口總量和車輛數量逐年增加,市中心城區停車難的矛盾將更為突出。
物業難管理業主也反對
『小區向外來車輛開放停車位,要在居民中達成共識,難度頗大。這是一個很現實的情況,有車的業主當然贊成錯時停車,因為可以緩解他們的停車難問題。而沒有車的業主必然是反對的,他們認為外來車輛的停放會影響小區的綠化和衛生環境,外來人員的頻繁進出,會加大小區不安全因素。』楊浦區中山北路、黃興路附近某小區的業委會主任這樣告訴記者。
一位單位負責人認為,讓社會車輛到單位停車場停車,可能會造成停車管理上的混亂,同時也會給單位財產、設施帶來安全隱患,還會產生額外加派管理人員提供夜間停車服務等一系列問題。
家住虹口區花園路附近一大型社區的業主符先生說,他所在的小區有2000餘住戶,車位極其緊張。而小區邊上,是由同一家開發商開發、同一物業公司管理的一棟商住樓。幾年前,雙方就『錯時停車』。但居民們發現,當他們回家時,那些商住樓的車並沒開走,讓小區原本緊張的車位資源更緊張。
中山北路、黃興路某小區物業經理倪先生指出,根據2011年4月起實施的《上海市住宅物業管理規定》,小區向外來車輛大規模開放停車位,這一行為已經屬於住宅小區的重大事宜,必須以業主大會集體討論的形式或采用書面征求意見的方式進行表決。此外,當前許多小區中的車位產權已經屬於業主私有。在物權法出臺後,想要在這類車位上實施錯時停車制度,也必然會遭到所有者的反對。
盡快落實相關法規細則
長壽路、江寧路附近某高檔商品房小區物業經理顧先生告訴記者這樣一件事:今年9月7日,一輛來自周邊寫字樓的商務車以上門尋找小區業主為由駛入小區,並表示只停放2至3個小時。車主將車輛停放在小區主乾道上。然而,9月9日,一輛搬場車進入小區時,卻發現該輛商務車依然佔據著車道,導致搬場車無法駛入。小區物業通過車輛信息記錄找到了該車車主,而對方卻表示自己身在外地,無法立刻回來。無奈之下,顧經理只得向汽車牽引公司求助。而牽引公司表示,公司沒有權力牽引停放在住宅小區內的車輛。而交警也表示,必須在車主到場的情況下,纔能將住宅小區內的車輛拖離現場。
對於此次事件,顧經理坦言:『錯時停車制度的實施,目前仍需依靠停車人的誠信。如要杜絕此類超時停車問題,就必須盡快落實相關的法規細則。』
記者在走訪了不少住宅小區和商務寫字樓後發現,許多業主和物業管理者都認為,錯時停車制度的實施,目前還缺少相關的實施細則和指導性意見。而新修訂的辦法中有關錯時停車制度的相關條文也只有『第31條(停車資源共享利用)』。該條中,只是明確要求了相關的各級政府部門協商制定各自區域內的停車場(庫)資源共享方案,簽訂共享協議。但作為一項首次推行的制度,相關的街道、住宅小區、商務寫字樓在協商時卻沒有明確的參考方案和指導性意見。
對此,不少小區業主和物業都擔心,各區域未來錯時停車制度可能出現收費差異大、違規處罰措施不一的情況,從而給未來的停車管理帶來難度。
顧經理建議,『錯時停車』必須有嚴格的制度保障,限時不駛離,需有一定配套手段,對於那些長達數日違規佔據他人車位的車輛,必須引入警方監督下的強制手段。比如有權通過鎖車、移車的方式來維持停車場的秩序。同時,預收一個月的停車費作為『信譽基金』,違規不僅不退,還會取消停車資格。
徐匯交警支隊副支隊長黃衛文認為,推行『錯時停車』不是靠一個或幾個部門能解決的,必須要考慮周全,同時動員社會各方參與,細化規則,找出切實可操作辦法。