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新華網布魯塞爾12月21日電(記者崇大海)歐盟委員會21日發佈公報說,在今年3月歐盟峯會上簽署的“財政契約”已經得到12個歐元區成員國議會的批准,將於2013年1月1日正式生效。
公報說,芬蘭已於21日正式批准“財政契約”,使歐元區批准該契約的國家達到12個,已經達到這一契約生效所需的條件。
在今年3月的歐盟春季峯會上,歐盟25個成員國正式簽署了“財政契約”,並規定這一契約需要獲得至少12個歐元區成員國批准才能生效。契約規定,歐盟最高司法機構歐洲法院將有權對結構性赤字超過國內生產總值0.5%的國家進行處罰,最高金額不超過該國國內生產總值的0.1%。契約規定成員國必須在契約生效後的一年內,即2014年1月1日前將平衡預算的內容加入到成員國的法律體系,一般是憲法中。
契約還規定歐盟法院可以監管成員國預算平穩的執行情況,其決定對成員國具有約束效力。在成員國拒不執行的情況下歐盟法院可對其進行處罰,罰金將歸歐洲穩定機制處置。
按照相關規定,“財政契約”只對締約的歐元區國傢俱有約束力。在契約生效後5年內,歐盟將把契約的相關條款融入到歐盟的法律體系中。
(來源:新華網)