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南方日報訊(記者/黃學佳通訊員/杜冬青)汕頭市公安局昨日在潮南區召開“12·20”道路交通事故新聞通報會。筆者在會上獲悉,現場勘查結果顯示,此次事故由醉駕、超速、超載等方面原因造成。目前,事故的傷員救治、調查和善後處理等各項工作正在進行中。
經初步調查,12月20日凌晨3時許,駕駛員林某林(男,21歲,潮南區陳店人)駕駛一輛使用粵B臨時號牌的奧迪牌小型轎車乘載柯某源、林某希、陳嘉某、陳某燕、陳某鵬、柯某濱,途經國道324線579KM+440M(潮南區司馬浦鎮溪美朱村路段)處時,衝出路外碰撞高壓電鐵架,造成林某林、柯某源、林某希、陳嘉某、陳某燕當場死亡,陳某鵬送醫院搶救無效死亡。
經抽取駕駛員林某林血液送汕頭市公安司法鑑定中心進行檢驗,林某林血液乙醇含量爲213mg/100ml,是國家標準的2.66倍,屬醉酒駕駛行爲。此外,該車行經距事故現場約1公里處,測速卡口監攝該車車速爲139km/h;發生事故後該車儀表板速度指針停止在140km/h處。小轎車核載5人,實載7人,乘載超過核載人數2人。