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據中證網消息12月21日,中國證監會正式發佈了《上市公司募集資金管理和使用的監管要求》(以下簡稱監管指引),自發布之日起正式實施。
中國證監會有關部門負責人介紹,現行的募集資金監管規定散見於多個法律法規及相關文件,存在以下問題:分佈廣泛且分散;監管標準不統一;對閒置募集資金限制嚴格,影響資金使用效率。在此背景下,證監會啓動了監管指引的起草工作,通過專題會、座談會的形式聽取市場各方意見。主要體現了以下三方面的特點:一是重申現有規定中對募集資金管理和使用的基本要求,堅守監管底線,保證募集資金的安全。二是適當放寬資金用途,爲上市公司留出空間,提高募集資金使用效率。三是進一步明確程序性規定,細化信息披露要求,強化中介機構責任。