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南方日報訊(駐京記者/趙曉娜)記者昨日從發改委獲悉,2013年1月1日起,國家將降低出入境檢驗檢疫費標準,由原來的分別按貨物總值的1.5‰、1.2‰計收,降爲按貨物總值0.8‰一次性收取,其計費方式也將簡化,合而爲一。據測算,該政策每年將爲進出口企業減輕負擔約52億元。
昨日,國家發展改革委會同財政部聯合發佈《關於降低部分行政事業性收費標準的通知》,決定自2013年1月1日起,降低出入境檢驗檢疫收費標準,簡化出入境檢驗檢疫計費方式。據介紹,此舉旨在促進外貿經濟持續穩定增長,進一步減輕進出口企業負擔。
通知規定,進出口貨物檢驗檢疫費標準由原來的分別按貨物總值1.5‰、1.2‰計收,降爲按貨物總值0.8‰一次性收取;其中,介質土、植物油由按貨物總值的0.67‰降爲0.3‰收取;小批量食品由按貨物總值的4‰降爲0.8‰收取。邊境口岸每批次價值在人民幣10萬元以下(含10萬元)的邊境小額貿易、對臺小額貿易貨物檢驗檢疫費收費標準,統一降爲按每批次30元收取。僅實施衛生檢疫的,不收費。
另外,部分資源類商品的出入境檢驗檢疫費由從價計徵改爲從量定額收取。對礦砂、礦渣和礦灰等商品按每噸0.6元收取;對液化天然氣、氣態天然氣和石油原油按每噸0.08元收取。
業內人士分析,此次出入境檢驗檢疫費調整力度較大,降低近半,對進出口企業是個利好消息。