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工傷治療
參加合肥工傷保險的職工發生工傷或工傷部位舊傷復發,應到工傷保險定點醫療機構就醫,情況緊急時可就近搶救治療,因傷情需轉診轉院治療必須由工傷保險定點醫療機構提出意見,報市工傷保險經辦機構備案批准後即可轉院。
七項待遇
——工傷醫療費。一是搶救治療,由單位在工傷職工醫療終結後30日內,填報《合肥市職工工傷(亡)保險待遇審覈表》,攜帶工傷認定決定書、病歷及複印件、醫療費發票、費用清單等材料到工傷保險經辦機構辦理申報;二是後續治療或舊傷復發的,經確認到工傷保險定點醫療機構辦理備案方可治療,治療費用由定點醫療機構與經辦機構結算。
——工傷康復費。經康復確認的工傷職工,由單位持康復確認書到市工傷保險經辦機構備案批准後,到工傷康復定點機構進行康復治療,符合規定的康復費用由工傷保險基金支付。
——輔助器具配置費。經確認可配置輔助器具的工傷職工,由單位持《確認項目結論通知書》到市工傷保險經辦機構備案批准後,到定點輔助器具配置機構,按省人社廳《輔助器具配置項目和費用限額表》規定配置輔助器具,由基金支付費用。
——勞動能力鑑定費。由單位填報《合肥市職工工傷(亡)保險待遇審覈表》,持勞動能力鑑定費原始發票、勞動能力鑑定結論書,到工傷保險經辦機構辦理。
——傷殘補償待遇。一是傷殘津貼、生活護理費、一次性傷殘補助金,由單位填報《合肥市職工工傷(亡)保險待遇審覈表》,持工傷認定決定書、勞動能力鑑定結論書;二是一次性工傷醫療補助金,由單位持《合肥市職工工傷(亡)保險待遇審覈表》等材料,上述兩項待遇均到工傷保險經辦機構辦理。
——工亡補償待遇。包括喪葬補助金、一次性工亡補助金、供養親屬撫卹金,由單位填報《合肥市職工工傷(亡)保險待遇審覈表》,持工傷認定決定書,符合供養條件的提供供養直系親屬證明材料,到工傷保險經辦機構辦理。
——住院伙食補助費及統籌地區以外就醫的交通、食宿費。填報《合肥市職工工傷(亡)保險待遇審覈表》等材料辦理。
如以上待遇兼有第三者侵權所致的,還須提供相關民事賠償證明材料。
待遇領取
每月22日前,工傷保險經辦機構將醫療費、勞動能力鑑定費轉至職工所在單位;與定點機構直接結算的工傷醫療費、康復治療費、輔助器具配置費由市工傷保險經辦機構與工傷醫療(康復)定點機構、定點輔助器具配置機構結算;傷殘補償待遇、工亡補償待遇委託合肥市郵政儲蓄銀行進行社會化發放,職工可就近到郵政儲蓄網點領取。
服務窗口
服務窗口在市社會保障服務中心大廳(政務新區政務環路88號)三樓5、6、7號工傷保險經辦窗口。聯繫電話63536349劉方吳玉康