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最近,塑化劑風波不斷髮酵,白酒股市值蒸發數百億元。對這類撲朔迷離且後果難料的“網絡監督”,有支持者,稱其體現了社會力量;更有質疑聲,認爲背後隱藏某種“見不得光”的利益鏈條。
網絡監督作爲社會監督體系的一個部分,在信息化高度發達的今天有着不可或缺的地位。“蘇丹紅”、“地溝油”、“三聚氰胺”等食品安全事件的及時發現與處理,網絡監督功不可沒。但也要看到,眼下的網絡監督存在兩面性。一面是真監督,爲公平正義鼓與呼;另一面是假監督,以監督之名行不法之實。尤其要看到,後一種“監督”近來大有洶涌之勢,“淘寶差評師”、“黑公關”……一系列所謂“新興行業”的出現,張揚的就是這種勢頭,前些時“渾水式”做空中國概念股也是個中一例。所以與輿論監督也需要監督一樣,具有真假兩面性的網絡監督同樣需要監督,即依法管理,去僞存真,使真正的網絡監督更好地發揮社會功效。
近期網上發生的諸多事件已充分證明,缺乏監督的所謂“網絡監督”絕非好事,有時甚至十分危險。如果任其洶涌氾濫,小則影響企業正常經營、影響個人正常生活,大則擾亂市場秩序、危害社會穩定。由此可見,任何形式的社會監督都應納入法制框架,在市場經濟體制尚待進一步完善的今天,這一點顯得尤爲迫切。惟有如此,才能防止公權私用、禍及無辜,才能讓社會監督更爲可信、更加有力。
據《經濟日報》