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本報訊(記者孫啓明通訊員南宣)一無業男子冒充警察騙得一女子的青睞,兩人戀愛期間,該男子編造各種謊言詐取女子數萬元財物,後經報案,該男子被警方抓獲。日前,南開區法院經審理,以詐騙罪判處該男子有期徒刑3年,並處罰金5萬元。
2011年6月間,本市無業男子田某與中年婦女張某相識。而後,田某冒充天津市公安局南開分局民警,騙得張某的信任並與其建立戀愛關係。同年7月至9月間,田某以爲張某之子馬某購買便宜房、辦拆遷證、找工作疏通關係需要給他人好處費爲由,先後3次騙取張某現金計4萬餘元,並索要張某金項鍊一條予以改制。同年11月2日,張某發現被騙後報警,公安機關經立案偵查,將田某抓獲歸案。田某已將所獲贓款、贓物變賣全部揮霍。