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本報記者竇紅梅
今後,上市公司可以使用閒置募集資金購買安全性高、流動性好的投資產品,比如固定收益類的國債、銀行理財產品以及其他投資產品等。昨天,證監會正式發佈了《上市公司監管指引第2號——上市公司募集資金管理和使用的監管要求》,自發布之日起正式實施。記者注意到,上市公司可購買的投資理財產品必須是“保本”類產品。
意在推動閒置資金入市
中國證監會有關部門負責人介紹,此前,對閒置募集資金限制嚴格,影響資金使用效率。在此背景下,證監會啓動了監管指引的起草,在聽取市場各方意見後,本監管指引遵循了“募集資金監管要求總體不變、適當放寬資金使用用途、最大限度提高現有貨幣市場產品效益”三個原則。
“保證募集資金的安全,這是最基本的要求。”據介紹,根據指引,上市公司仍需建立有效的募集資金管理內部控制制度,明確募集資金使用的基本要求,切實保證本金安全。並在現有規定的基礎上,明確上市公司以自籌資金預先投入募集資金投資項目的,可以在募集資金到賬後6個月內,以募集資金置換自籌資金,以防止上市公司挪用募集資金。
同時,爲了保證上市公司的資金安全,其投資的產品須符合以下條件:安全性高,滿足保本要求,產品發行主體能夠提供保本承諾;流動性好,不得影響募集資金投資計劃正常進行。此外,投資產品不得質押,除金融類企業外,募集資金投資項目不得爲持有交易性金融資產和可供出售的金融資產、借予他人、委託理財等財務性投資,不得直接或間接投資於以買賣有價證券爲主要業務的公司。
指引的另一個內容是,將閒置募集資金暫時補充流動資金從目前的6個月期限延長至12個月。考慮到超募資金永久補充流動資金後,公司能夠實現較大的自主權,監管指引放寬了超募資金永久補充流動資金和歸還銀行貸款的要求,將超募資金每12個月內永久補充流動資金和歸還銀行貸款的比例由目前的20%提高到30%,並從目前僅適用於創業板上市公司統一爲適用於所有上市公司。僅就創業板公司而言,此舉將使每年超募資金永久補充流動資金的額度增加115億元左右。
業界看法不一分歧頗大
證監會公佈指引後,投資者和機構對此反應不一,分歧較大。
積極的聲音認爲,這是證監會在現有情況下“一個沒有辦法的辦法”,推動閉置的上市公司資金入市,不僅能增加市場活躍度,還可以確保這部分資金保本增值,不用作他途。消極的聲音則說,上市公司募集的資金就應該投向主營業務,拿着股民的錢去做保本理財產品,這與企業上市融資的目的顯然背道而馳。
上市公司超募資金,沒有比創業板更集中、更突出的了。自創業板首批28家公司上市以來,超募現象就如影隨形。到今年10月末創業板3週年時,有機構統計得出,當時的355家創業板公司首發超募資金已高達1300億元。
“創業板從投資者手中多拿走的這上千億元,迄今並未產生太大的效益。它們在資本市場兜了一圈後,有大半的超募資金又以募集資金專戶的名義,或其他變相的方式,‘躺’回了銀行指定賬戶吃利息,這顯然與設立創業板的初衷格格不入。缺乏想法、缺乏激情、缺乏好項目,爲什麼還要上市圈錢?”昨天,一位不願透露姓名的券商高管告訴記者,證監會允許上市公司使用閒置募集資金購買安全性高、流動性好的投資產品,這是一個“變通”之法,“起碼比放在銀行吃利息要強多了。”
一位業內人士則認爲,“允許上市公司用閒置資金購買理財產品”,是從市場需求的角度去改善供求關係,希望給這個市場帶來更多“正能量”。