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據《南方都市報》20日,來自廣州市紀委、南沙區政府等渠道的消息稱,廣州市南沙區領導幹部財產公開申報有關方案已經市委常委會討論通過,南沙試點領導幹部財產公開申報範圍包括處級以上領導幹部。
廣州市紀委常委、新聞發言人梅河清透露,南沙試點領導幹部財產公開申報,包括新提拔市管(一般爲局級)幹部、副局長,從區外其他部門調入南沙的處級幹部,都要試行財產公開。隨後,記者從南沙區政府獲悉,南沙試點領導幹部財產公開申報範圍包括處級以上幹部。
梅河清表示,試點期間,只是限定在南沙。他沒有透露更詳細的信息,“有關具體進展情況,由省紀委統一向社會發布”。
今年10月,廣州市紀委首次透露,在南沙區部署開展領導幹部家庭財產申報試點工作。