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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通訊員包錫蕾□記者宋佳報道
本報12月20日訊劉女士的丈夫因突發腦溢血離世,辦喪事的錢都是從朋友那借來的。一年來,劉女士多次找到丈夫生前所在單位,想爭取些補助,但均被拒絕。近日,經福山區勞動仲裁委協調,企業支付劉女士兩萬餘元救濟費。
“丈夫是因腦溢血去世的。”王先生的妻子劉女士說。據瞭解,王先生生前努力賺錢養家,但家裏條件還是很不好。料理完王先生的喪事後,劉女士找到丈夫生前工作的單位,協商能否給家屬一定的補助。“畢竟丈夫在單位幹了4年,可單位負責人說丈夫是在家中因病死亡,與單位沒有關係。”劉女士想起這絕情的話,眼淚就流了下來。隨後的一年時間,劉女士四處奔波求助,但事情仍沒有得到解決。
百般無奈的劉女士找到福山區勞動仲裁委申訴。工作人員說,按照《山東省企業職工非因公死亡撫卹金或救濟費標準》,職工因病或非因工死亡的,企業應發給10個月全省上年度月平均工資的救濟費。仲裁委裁決該企業支付王某家屬喪葬救濟費兩萬餘元。