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今年以來,河北省香河縣人民法院針對各類矛盾糾紛增多的實際狀況,積極探索新形勢下化解矛盾糾紛的新途徑,不斷延伸司法職能,開展了“無訟社區(村街)”創建工作,努力營造“一般糾紛不出村,重大矛盾不出縣”的“無訟”環境,最大限度地將糾紛化解在訴外訴前,最大限度地增加和諧因素、減少不和諧因素,爲實現“堅持科學發展,推進富民強縣,建設幸福家園”目標營造和諧穩定的社會環境和公平正義的法治環境。
——在村街、社區建立聯絡員制度。在全縣15個鄉鎮、園區、街道辦300個村街、26個社區,4個行業協會做到每個村街、社區、行業都有一名幹部擔任訴訟聯絡員,做到訴訟聯絡全覆蓋。其職責主要是協助法院送達法律文書、處理執行事項、開展調解工作、進行法制宣傳,發現轄區出現矛盾糾紛能及時聯繫,爭取儘快化解。同時,各個鄉鎮司法所有17人蔘與該項制度建設。利用這些“熟人”德高望重、擅理家務事的調解能力,延伸了司法的神經末梢,成爲法院的“千里眼、順風耳”,從根源上阻斷糾紛。
——推行“社區法官”工作機制。嘗試把關口前移,強化與基層組織的溝通,通過向村街、社區派駐巡迴法官,相關村街負責提供場地,設立“法官工作站”,一般將“法官工作站”設在人民調解室內,併爲“法官工作站”工作開展提供配合。開通熱線電話、發放聯繫卡等方式,在法官和羣衆之間架起了順暢的溝通橋樑。全院80名法官不定期前往各自分包的社區、街道,多渠道、全方位地開展普法宣傳。一旦法官發現糾紛之後,積極引導當事人到調解組織解決糾紛;調解組織接手後,進行調解。對一些矛盾比較尖銳的糾紛,巡迴法官聯合調解組織進行訴前調解。訴前調解未成功的,由當事人申請移交法院進入訴訟程序。整個糾紛從產生到訴訟全階段有人監控、有人管,形成了巡迴法官引導調解、調解組織調解、巡迴法官調解、法院訴訟之間無縫對接的良好格局,把糾紛化解在最基層、最前沿,減少了羣衆訴累,減輕了法院工作壓力,有效地維護了社會的穩定,促進了社會和諧。
——以基層人民法庭爲依託,簽署《無訟村街共建協議》。把司法化解矛盾網絡向村街推進,以法庭爲依託,簽署《無訟村街共建協議》,做到“小事不出村、大事不出鎮”。將法庭指導、培訓人民調解工作納入崗位目標考覈辦法,進行量化考覈。法庭幫助村街構建調解組織,建章立制,指導培訓,提升基層調解組織化解矛盾糾紛能力。法庭不定期組織召開司法所、社區、人民調解組織等相關人員參加的調解工作經驗交流會,經常性地交流工作經驗。
——延伸服務觸角,化解矛盾糾紛。不定期開展社會矛盾預防的座談活動及法制宣傳和走訪活動,積極深入村街、鄉鎮企業走訪,面對面向羣衆以案釋法,引領羣衆形成正確的法制觀、權利觀。通過與行政機關、民間組織構築矛盾糾紛排查聯動、防範聯動、調解聯動的“一條龍”快速反應機制,形成矛盾調處合力,使糾紛在進入訴訟之前就得到有效化解。對行動不便、不能參加訴訟的老年當事人採取巡迴開庭、上門走訪等方式解決他們的困難。進一步強化與報刊網絡等新聞媒體的合作,開闢普法專欄,廣泛宣傳調解、協商等非訴化解矛盾方式,使公衆瞭解非訴解決方式的優勢,自願接受非訴方式解決矛盾糾紛。