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
||||
□新華時評新華社記者陸波岸
江西省貴溪市24日發生一起麪包車側翻事故,導致11名兒童死亡、4名兒童受傷。25日,教育部再發急令,要求落實各項安全防範措施,避免學生意外傷害事故。
從當地有關部門調查的初步結果來看,貴溪市這起校車事故的直接原因是,校車司機駕車行至一水塘邊時操作不當,致使車輛駛入水塘。但從媒體相關報道來看,這起事故發生的原因絕非“操作不當”那一瞬間,背後隱藏着更多問題。
據報道,發生事故的這家幼兒園未經審批,爲非法辦園,當地政府已多次責令整改。這輛接送孩子的麪包車核載7人,但事發時車上載有15名兒童。對此,公衆不禁要問,非法辦學一向是明令禁止,這所幼兒園爲什麼未經審批可以開辦,當地政府多次責令爲什麼沒有得到整改,是監督不到位還是另有隱情?今年4月份發佈施行的《校車安全管理條例》明確規定,校車載人不得超過覈定人數,不得以任何理由超員。但是,一輛核載7人的麪包車爲什麼載着15名兒童上路,這輛麪包車是否符合作爲校車的要求?這些問題爲什麼沒有得到有關方面的及時制止?
綜合多起校園意外傷害事故不難發現,這些事故的深層原因是有關部門缺乏責任感,對教育不重視甚至不作爲,導致國家三令五申的規範依法辦學和加強學校安全管理等要求在一些地方落了空。用文件落實文件,用會議傳達會議,不該存在的問題依舊存在,不該發生的事故繼續發生。事故發生後,檢討問題避重就輕,追究責任不徹底,檢查整改走過場,爲類似情況的再次發生埋下了隱患。
失誤可以整改,生命無法挽回。關乎孩子們生命安全的事故屢次發生,一再刺痛公衆神經的同時,也應喚醒有關部門的責任意識,切實做到守土有責、守土盡責,給孩子們創造一個健康安全的教育環境。
新華社北京12月25日電