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
||||
本報訊(記者金志剛)由於明年1月1日起廢止《鐵路旅客意外傷害強制保險條例》,火車票價相應下調,執行取消強制保險後的新票價。記者昨天瞭解到,這次下調幅度非常小,基本爲0.5元至4元。25日起,上海地區的火車票預售期將恢復爲12天(含當天),元旦小長假的車票也將全面開售。 《鐵路旅客意外傷害強制保險條例》第六條規定“鐵路之保險費,包括於票價之內,一律按基本票價百分之二收費”。也就是,強制保險費不區分列車等級和席別,每張火車票中均包含,都按基本票價的2%計算,而不是全部票價的2%。基本票價是指普通旅客慢車(即綠皮車)的硬座票價。該《條例》廢止,取消強制保險的同時,鐵路部門將採取適當縮小票價計費單位,降價幅度等於或大於強制保險費的處理方式。具體爲:將旅客票價最小計費單位由1元調整爲0.5元,強制保險費不足0.5元的,票價相應降低0.5元;超過0.5元、不足1元的,票價相應降低1元。除實行公交化票價的線路外,每張火車票的票價都會有所降低,最少扣減額0.5元。
從全國範圍來看,新票價相比原票價,下調的區間在0.5元至4元之間。以上海出發爲例,滬寧、滬杭高鐵各段的降價幅度基本都是0.5元;京滬高鐵上海虹橋至北京南站的京滬高鐵G字頭二等座將下調2元,由目前的555元降爲553元;上海虹橋至武漢、鄭州的動車,也將分別下調1元與1.5元。
鐵路部門表示,廢除強制保險後,旅客在鐵路運輸過程中發生人身傷害時,依據有關法律規定,屬於鐵路運輸企業責任的,鐵路運輸企業將按照國家有關法律法規規定進行賠償。