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上午9:00
本報訊由離退休醫學專家、法官、醫學專家和法醫專家組成專業專家庫,醫患雙方可以各自指定自己信任的調解員,醫患矛盾可在30個工作日內調解結束。今早,肥西縣對外宣佈成立“肥西縣醫患糾紛調解中心”,今後,羣衆一旦與肥西縣內的醫療機構發生糾紛,可選擇通過人民調解來化解矛盾。
“醫調中心”調解矛盾不收費用
近年來,醫患糾紛曾在多地發生惡性事件,爲防止這樣的事件在肥西縣內發生,肥西決定由縣司法局和縣衛生局共同成立“肥西縣醫療糾紛人民調解委員會”,又稱“醫調委”,下設一個專門的“醫療糾紛調解中心”簡稱(“醫調中心”),專門解決肥西縣內醫患雙方的矛盾糾紛,此舉也是學習了外地的醫療糾紛調解辦法。該“醫調中心”將不收取任何調解費用,中心的工作費用將由縣政府根據調解效果給予適當補貼。
“今後,在肥西醫療機構就診後,若醫患雙方對醫療機構的檢查、診療、護理和醫療損害的結果及其原因、責任歸屬在認識上產生分歧而引發了爭議,只要雙方自願,就可委託‘醫調中心’調解。”但是,已向法院提起訴訟、向仲裁委申請仲裁,或已向衛生行政部門申請醫療糾紛爭議行政處理的矛盾糾紛,就不能委託“醫調中心”。
調解員由退休專業人士擔任
爲了公平,肥西縣司法局、縣衛生局負責組建法學專業和醫學專業專家庫,在離退休醫學專家、法官、檢察官、警察以及律師、公證員、法律工作者中選擇確定具有較強專業知識和較高調解技能、熱心調解事業的人員,建立專兼職相結合的醫療糾紛人民調解員隊伍。
醫調中心受理醫療糾紛調解申請後,醫患雙方當事人可在醫調中心調解員名單中各自指定1名調解員,並共同指定1名首席調解員,組成醫療糾紛調解小組。同時,肥西縣今早還相對應出臺了《肥西縣醫療糾紛預防與處置辦法的通知》,對縣內醫患矛盾的處理程序做了明確規定。
(張靜張妍王世明本報記者餘琛)