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本報記者王理
通訊員劉細華陳修權
日前,記者從雙陽區瞭解到,近年來,該區勞動人事爭議調解委員會逐步建立和完善多渠道、開放式的爭議調解體系,最大限度地將爭議化解在基層、消除在萌芽狀態,目前,約有60%的勞動爭議案件通過調解方式解決。
據瞭解,雙陽區各行政機關、社會團體、事業單位先後成立了96個人事爭議調解委員會和26個調解小組;在8個鄉鎮街設立了8個區域勞動爭議調解委員會和10個調解小組,並在38戶較大企業成立了企業勞動爭議調解委員會,目前全區共有各級調解員986人,基本形成了多方勞動人事爭議調解仲裁網絡。
自《勞動爭議調解仲裁法》出臺以來,全區勞動爭議案件解決效率一路飆升,從2008年到今年11月末,共計結案489件、其中調解293件,佔案件總數的60%、裁決196件,佔結案總數的40%,共計涉案金額1310萬元。企業調解委員會自行調解案件251件,佔調解總數的90%,涉案金額668萬元,佔涉案金額總數的51%。其中礦山工傷保險待遇爭議類案件只有4件通過仲裁裁決,其餘全部由企業調解機構完成。