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
||||
12月27日,記者從新聞發佈會上獲悉,《貴州省氣候資源開發利用保護條例》將於2013年1月1日起施行。這部地方性法規的頒佈實施,標誌着貴州氣候資源開發利用和保護工作進入了規範化、制度化、法制化的新階段,將有效提升貴州氣候資源開發利用能力,增強氣候資源保護意識。
貴州具有豐富的氣候資源。近年來,利用獨特的氣候資源優勢,大力發展茶葉、中藥材、核桃、反季節蔬菜、水果等特色農業產業,開發風能資源和空中雲水資源等也初見成效。特別是打造了“避暑之都·貴陽”、“涼都·六盤水”等城市氣候名片,使氣候資源的優勢與山水風光、民族文化等相結合,構成了“多彩貴州”文化品牌,通過旅遊業發展帶動了周邊相關產業。
《貴州省氣候資源開發利用保護條例》共二十六條,主要明確了在氣候資源開發利用和保護工作中各級人民政府、有關部門的職責;對氣候資源調查、檢測、分析、評價、規劃編制、開發利用和保護、氣候可行性論證以及法律責任進行了規定。
該條例的施行,對於提升全社會對貴州氣候資源的認識,做好氣候資源開發利用和保護工作將發揮重要作用。使貴州氣候資源開發利用和保護工作的法律依據更加充分,保障更加有力。(記者吳蔚)
(來源:金黔在線)