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今年1月,深圳民警到東莞長安傳奇夜總會抓捕一涉黑案件重要嫌疑人時,遭到保安持刀阻攔,6名民警被打傷,一名站在路邊等客的的哥被民警開槍誤傷致死。
12月27日,東莞市第二人民法院一審公開開庭審理此案,16名保安分別因涉嫌故意傷害罪和幫助毀滅證據罪出庭受審。
多名被告人辯稱,當時不清楚辦案警員身份,誤會對方是來“砸場子”鬧事的,纔發生了這場斗毆。法院沒有披露圍觀的哥致死一事的最新消息。
一名民警被砍成重傷
公訴機關指控稱,2012年1月9日23時30分許,深圳市寶安公安分局連某等民警帶領33名特保隊員到長安傳奇夜總會對一宗涉黑案件重要嫌疑人實施抓捕。
當深圳警方進入該房、控制房內的人員後,在場的傳奇夜總會保安人員與特保隊員在夜總會內發生爭執並推拉,後該夜總會保安人員陳某謀等15人手持刀具、水管追打深圳警方人員,將其中6人打傷。其中一名民警重傷,經法醫鑒定為十級傷殘。
趙某是夜總會保安隊長,接到保安蘭某通知後趕回,趙某為逃避警方偵查,讓參與打架的保安收拾好作案工具並離開。
保安誤認假民警砸場
公訴機關認為,陳某謀等15人結伙故意傷害他人身體,致一人重傷,兩人輕傷,兩人輕微傷,應當以故意傷害罪追究其的刑事責任;趙某幫助當事人毀滅證據,情節嚴重,應以幫助毀滅證據罪追究其刑事責任。
法庭上,眾被告人均當庭認罪。部分被告人表示,案發時他們在飯堂吃夜宵,接到對講機通知,說有人在大堂打架,就趕過去了。去到大堂後,見雙方已打起來,場面非常混亂,也不知道對方的身份,誤以為對方是來鬧事“砸場子”的。當時對方叫他們蹲下,但因為不清楚對方身份,就沒有按對方的要求做。
還有被告人稱,夜總會有規定,一旦發生突發事件,保安必須趕到現場,否則將被罰款和無薪解僱,以前就有過類似的罰款。
對警方人員當時是否有表明身份,多名被告人表示並不清楚,到達時場面已非常混亂。也有被告人表示,後來聽說對方是有表明是警察前來辦案的。但當時有人起哄,以為是“假警察”,拿的是“假槍”,直到案發後纔知道搞錯了。眾被告人均表示,願意賠償受害人的損失。
誤傷致死的哥無下文
案發的傳奇夜總會,位於東莞市長安鎮烏沙社區的興五路邊。本案之所以備受關注,一方面是因為深圳民警赴莞辦案未通知當地公安協助調查引發諸多猜測,另一原因是當晚民警與保安的“火拼”,打斗中民警開槍警示,誤傷路邊一等客的哥致其中彈身亡。
據案發當晚目擊司機們回憶稱,當晚深圳民警和夜總會保安打成一團,混亂中,民警多次鳴槍。一位在路邊觀望的湖南籍出租車司機羅某軍突然捂著肚子蹲在地上,已經說不出話來,直接倒在車旁,隨後被輾轉送往長安醫院搶救,經搶救無效死亡。對於警察誤傷致死的哥一事,昨日的庭審中,記者未獲得相關信息。