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本報北京12月28日電(記者鄭赫南)“一些公衆擔心出臺網絡信息保護決定會影響人民羣衆通過網絡發表監督批評意見、揭露腐敗行爲,是沒有必要的。”在今天全國人大常委會辦公廳舉行的新聞發佈會上,全國人大常委會法工委副主任、全國人大常委會港澳基本法委員會副主任李飛這樣表示。
今天下午,常委會全體會議表決通過了全國人大常委會關於加強網絡信息保護的決定。該決定審議過程中,曾有網友發帖表示擔憂:決定是否會影響羣衆通過網絡發表監督批評意見,包括舉報和揭露腐敗行爲?
“我們也看到有些網民發帖子提到這一問題。”李飛表示,從近些年來查處的腐敗案件來看,除紀檢監察機關、檢察機關依法查處的外,有一定數量的案件是羣衆舉報提供的線索查處的。這其中,通過網絡舉報和曝光揭露出來的也有很大一批。李飛強調,在實際工作中,紀檢監察等有關機關要切實採取措施,完善社會監督機制,對通過網絡提出監督、批評意見,舉報違法犯罪行爲的羣衆予以切實保護,對濫用職權、打擊報復等違法犯罪行爲要堅決查處,依法追究責任,決不能姑息縱容。同時,公民行使自己的權利包括利用網絡,應當在憲法和法律的範圍內進行,不得損害國家的、社會的、集體的和其他公民的合法權利。