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南方日報訊(記者/洪奕宜實習生/許嘉萱通訊員/公宣)公安部昨天在廣東省公安廳召開新聞發佈會,決定啓用新版港澳居民來往內地通行證(以下簡稱“新版通行證”),自2013年1月2日起開始受理新版通行證的申請。公安部出入境管理局局長鄭百崗表示,新版通行證將進一步便利港澳居民來往內地及在內地居留、生活,其防僞性能也大大提高。
嵌電子芯片提高防僞性能
與現行證件相比,新版通行證有五方面的變化:
第一,調整了證件號碼編制規則。新版通行證號碼共9位,一人一號,終身不變。
第二,增加了持證人港澳地區身份證件姓名、號碼及申請換證時持通行證情況的備註、加註等項目,將通行證與持證人的港澳地區身份證件和持用通行證的歷史信息關聯起來,方便港澳居民辦理相關個人事務。
第三,延長了未成年人證件有效期。未滿18週歲的申請人證件有效期由3年延長至5年。
第四,新版通行證的簽發機關打印“公安部出入境管理局”。此外,正面底部以英文表明持證人可憑通行證進入內地,以方便港澳居民由其他國家或地區進入內地。
第五,提高了證件防僞性能。新版通行證嵌入電子芯片,存儲持證人個人基本資料,並採用多項物理防僞技術和數字安全防護措施。
申請新證無需採集指紋
新版通行證最高使用年限爲10年。鄭百崗說,新版通行證的申請不需要對申請者採集指紋。
據悉,新版通行證將於2013年1月2日起正式頒發,在此之前辦理的舊版通行證仍可使用,新舊兩證還將並行使用10年。
新版通行證啓用後,港澳居民來往內地的相關政策和服務管理方式不變。新版通行證仍由公安部委託廣東省公安廳審批,委託香港中旅集團、澳門中國旅行社分別受理香港、澳門居民的申請。新版通行證收費標準不變。據悉,現行通行證自1999年1月15日啓用。
公安部已就啓用新版通行證一事發布公告,詳情可參見公安部網站(www.mps.gov.cn)。