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本報記者肖虹
昨日,記者從省招生辦獲悉,我省進城務工人員隨遷子女在本地參加高考的實施方案已正式出臺。該方案將於2013年1月1日起正式實施。
根據省政府辦公廳轉發省教育廳、省發改委、省公安廳、省人社廳四部門聯合制定的《進城務工人員隨遷子女在吉林省參加升學考試(高考)工作實施方案》,進城務工人員在我省有合法職業、合法穩定住所(含租賃)並參加社會保險3年以上,其隨遷子女在我省普通高中階段有完整學習經歷,可在我省報名參加高考,不受戶籍限制,與我省考生享受同等錄取政策。
符合上述條件的考生,可在2013年1月7日至11日到學籍或戶籍遷入所在地縣(市、區)招生辦公室辦理報名手續。