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
||||
評價體育賽事的投入產出賬,首先就在決策本身,該不該舉辦。其次,看那些場館賽後有沒有被有效利用,看那些軌道交通、市政道路等有沒有方便民衆。
深圳大運會投資140億收入12億,搶眼一看這數字嚇人一跳,這投入產出也太不成比例嘛。但在另一些人眼裏則會不相信,怎麼才這麼點,此前不是說投入天量巨資打造大運會嗎?
體育賽事不是商業項目,僅論資金的投入與產出。體育賽事也不是一個筐,什麼衍生性、帶動性投資都算它的菜。但是,體育賽事也決不是一個孤立的體育活動,其舉辦的決策考量是多方面的,其效益評價也應是多方面的。
無論是奧運會還是大運會的舉辦,都以綜合效益最優爲價值導向。同時,它們又具有龍頭效應,帶動各方面的效益釋放,甚至形成“效益鏈”。
就深圳大運會而言,12億的收入,僅是經濟收入而言。深圳知名度的收益,形象的收益,帶動服務等相關行業的經濟收益,其他綜合社會效益,都是大運會的收益組成。不僅如此,花去大頭的場館建設費,其場館還將繼續發揮作用、產生效益。更重要的是,以大運會爲契機,深圳藉以推動軌道交通、市政道路、環境治理、市容環境提升等城市建設與更新的投入,當然不能計算在大運會花費之內,但這些衍生性、帶動性投資,將會對城市的經濟社會發展產生積極的作用,這正是大運會所產生的“槓桿效應”。
在這個意義上,我們計算體育賽事的投入產出賬,評價它的效益,首先就在這個決策本身,該不該舉辦。如果有這些效益方面的科學評估,結論是值得的,那麼決策就對路。有些體育賽事舉辦後,未必會產生那麼大的效益,這就是決策之初的科學評估出了問題,沒有遵科學,而是靠了長官意志,靠了政績思維。
其次,看那些場館賽後有沒有被有效利用,看那些軌道交通、市政道路等有沒有優化城市生活和工作環境,造福於民。這些東西,顯然不是靠經濟收入來衡量的,但它們關係百姓的生活幸福指數;顯然也很難去量化,但在總體上百姓心裏還是有桿秤。如果場館在那閒置,維護成本遠高於其經濟收益,那纔是最大的投資浪費。如果那些軌道交通、市政道路等的投入,並未帶來城市生活環境的改善,那纔是最大的決策失誤。
時代在變,考量與評估也在變。很多大項目甚至國際性的大項目,從體育比賽到各種博覽會,往往會面臨邊際效應急劇遞減的大勢。這個大勢,倒是地方決策最應該把握的。
本報特約評論員李光東