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扣1分
未攜帶行駛證、駕駛證駕駛未放置有效檢驗合格標誌的機動車駕駛未按規定放置保險標誌的機動車違反燈光使用危險報警閃光燈使用規定
扣2分
駕駛機動車在高速公路或者城市快速路上行駛時不繫安全帶通過有燈控路口時不按行進方向駛入導向車道載客汽車載人超過覈定人數未達到20%駕駛時撥打、接聽電話的遇到前方機動車排隊或緩慢行駛時借道超車或者戰勝對向車道穿插等候車輛
扣3分
駕駛機動車行經人行橫道不按規定減速、停車避讓行人在高速公路匝道上超車未按照禁止標線指示行駛轉彎的機動車未讓直行的車輛、行人先行相對方向行駛的右轉彎機動車未讓左轉彎車輛先行在高或者城市快速路上不按規定道路行駛超過規定時速50%以下遇有執行緊急任務的特種車未按照規定讓行城市道路中不按規定超車逆向行駛
扣6分
機動車駕駛證被暫扣期間駕駛機動車在城市快速路、高速公路上遇交通擁堵佔用應急車道行駛
★不按規定避讓校車★闖紅燈(由3分提高到6分)
注:黃燈亮時,未越過停止線的車輛強行通過屬違法行爲闖黃燈屬於不按交通信號燈指示通過(情節惡劣者可被予以吊銷駕照的處罰)
扣12分
在高速公路上倒車、逆行穿越中央隔離帶調頭
★機動車行駛超過規定時速50%
酒後駕車扣證6個月處2000元以下罰款醉駕吊銷機動車駕駛證依法追究刑事責任5年內不得重新取得機動車駕駛證造成交通事故後逃逸尚不構成犯罪
★未懸掛或者僞造、變造不按規定安裝號牌故意遮擋污損號牌等違法行爲注:信息來源於公安部123號令,帶★號爲部分更新內容(以小型車爲例)。新便民服務措施
一、將駕駛證補換領、審驗和小型汽車駕駛證考試等業務向縣級車輛管理所下放,方便縣鄉、農村羣衆在家門口申領、換領汽車駕駛證,縮短羣衆辦事距離,減少羣衆往返時間。
二、將核發和補換領駕駛證的時限由3日縮短爲1日。羣衆在駕駛證遺失或損壞後,在申請辦理補換證的當日即可領取新的駕駛證。同時,對於申領駕駛證的羣衆,在三個科目考試合格和宣誓儀式後,當日就可領取駕駛證。
三、將申領大型貨車駕駛證的年齡條件由21歲放寬至20歲,方便年輕人早日就業。
四、將駕駛准考證明有效期由2年延長至3年,方便羣衆通過法規知識考試後,有更充裕的時間參加駕駛技能培訓學習考試。
五、推行互聯網、電話等遠程自助預約駕駛人考試服務,公開考試預約計劃、預約人數和考試人數,方便羣衆根據自己的學習、工作和生活需要,合理選擇時間參加考試。
六、規定異地從事營運的駕駛人和貨車,在備案登記一年後,可直接在營運地參加駕駛證審驗或車輛年檢,避免羣衆多次往返辦理業務。其他新規
1、理論考試分爲兩部分:考覈道路交通安全法律法規等知識,其次,考覈安全文明駕駛要求、複雜條件下的安全駕駛知識等。
2、駕齡1年以下的實習其駕駛人將被重點管理。同時,駕車上高速必須由持相應或更高車型駕駛證3年以上的駕駛人陪同。
3、《道路交通安全法》規定,實習期內1個人上高速,違反道路交通安全法律、法規的,處警告或者20元以上200元以下罰款。 4、將嚴格限制有嚴重危險駕駛行爲的駕駛人申請大中型客貨車駕駛證;造成死亡交通事故負同等以上責任、醉酒駕駛記錄的終身不得申請;被處以吊銷或者撤銷駕駛證記錄的10年內不得申請;記滿12分5年內不得申請大型客車駕駛證、3年內不得申請牽引車、中型客車駕駛證。