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南方日報訊(記者/趙楊)“決定的出臺實施順應民意,舉雙手贊成。”日前,十一屆全國人大常委會第三十次會議審議通過了《關於加強網絡信息保護的決定》,在網上引起了熱議。不少網友在採訪時,或者在微博評論中說,要加大力度監管掌握公民個人信息的部門,防止它們變賣公民個人信息。
知名網友“廈門浪”說,保護人們的信息安全,非常重要的就是要監管好那些掌握公民信息的機關、單位或者商業機構,比如醫院、銀行、車管部門等,防止它們爲了賺錢,將公民的個人信息賣給其他商業機構。“並且要對出售或者非法向他人提供公民個人電子信息的違法犯罪行爲進行嚴厲打擊。”