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天津北方網訊:崔同順,軍人出身,1987年轉業到和平檢察院,先從事反貪等工作,1997年被選調到公訴科,2009年任未成年人刑事檢察科黨支部書記。
崔同順覺得,自己當了十幾年兵而成爲一名公訴人,屬於半路出家,必須付出加倍的努力才能做好工作。他認爲,一名好的公訴人首先要非常細緻,因爲案子不論大小,粗心大意都會帶來非常嚴重的後果。他曾遇到過這樣一個案子:一名外地聾啞人到商場裏偷走正在售賣的服裝。售貨員發現後就去追趕,在樓梯上抓住他,叫保安一起在其身上查出被盜物品。這算是人贓俱獲,但有關筆錄卻有這樣的記載,問:犯罪嫌疑人當時說什麼話沒有?售貨員回答:這人跟我說了話,說的是天津話。明明是聾啞人怎麼會說話?這樣的證據顯然不能用,而且整個案件的真實性因此都會存在問題。如果公訴人審卷不仔細,再將這樣的筆錄拿到法庭上去,就會鬧出大笑話。
崔同順說,作爲公訴人對被告人犯罪的證據要仔細蒐集,要證據確鑿,才能讓被告人心服口服。崔同順在辦理案件中,除了不利於被告人的證據要蒐集,有利於被告人的證據他也不放過。一旦發現此類證據,他都要主動提出來,並考慮可否成爲替其減輕刑罰的依據,盡最大可能在案件審理過程中讓被告人得到公平公正的對待。
辦理本市首起自行車肇事刑事案騎車小夥撞死老人因“工作行爲”獲輕判
崔同順曾辦理過一起罕見的自行車交通肇事致死案。因爲此前根本沒有遇到過這樣的案例,所以,辦案中遇到了不少難題。事情發生在2002年,在一家小飯館打工的小孫提前下班,返回郊區老家,說好第二天回來時給店裏順路捎一點菜和肉。因爲高興,他車騎得較快,很快騎到某小區門口。這時一位老人在機動車道邊下了出租車,走過機動車隔離帶,準備穿過非機動車道進入小區,正好遇到小孫騎車過來了。老人被撞倒,後腦碰在花壇便道上,隨後被送往一中心醫院搶救。不幸的是,幾天後老人不治身亡。
交通管理部門認定,騎車小夥負主要責任,老人跨越護欄穿越非機動車道,負次要責任。這個案子是天津第一例自行車肇事刑事案。崔同順面臨的難題首先是,自行車肇事刑事犯罪的法律依據何在?因爲法律法規沒有明確的關於非機動車應如何安全行駛的規定,超速規定只限於機動車,非機動車則不包括在內;在自行車制動等安全保障方面,也沒有相關明確規定。由此給本案的定罪量刑帶來困難。經過多方努力,崔同順最後在當時的一個地方法規中找到了一個相關的法律依據:“利用駕駛工具的駕駛員在路口應該注意觀察,保障安全的情況下行駛。”小孫的行爲顯然違反了這一規定,並造成嚴重後果。
此外,失去老人的家屬非常悲痛。崔同順接辦此案後,死者家屬曾多次找到崔同順,要求對肇事者小孫加重處罰和賠償。然而,崔同順調查發現,肇事者小孫家在農村,家徒四壁,非常貧困,根本無力賠償。可是,死者老伴沒有工作,失去丈夫,她的生活將受到極大的影響。
在院領導的支持下,崔同順以交通肇事罪起訴小孫。該案屬於過失犯罪,一般量刑在3年以下,但是案件涉及民事賠償問題,能否對被害人家屬進行賠償將影響最後量刑。然而,小孫確實沒有賠償能力,在這種情況下,崔同順仔細研究案情,發現小夥子在由家返回飯店時,要順路採買飯店用的蔬菜和肉,由此,其可以算作工作行爲,所以其工作的飯店應當承擔連帶責任。於是要求飯店對被害人家屬進行了經濟賠償。被告人小孫因此得以被判刑一年。
這個案件的順利審結,對以後類似案件的審理提供了一個成功判例。
不斷學習中向各種專業“靠攏”公訴受命編造假賬女會計顯露專家“範兒”
崔同順認爲,作爲一名公訴人,每年會接到各種各樣的不同案件,涉及很多非常專業的問題,自己不可能事事都在行,因此,在審理時就要不斷學習,向內行人請教,同時不斷積累實踐經驗。崔同順曾受理了一家著名的美容院偷稅案件,該美容院在經營過程中偷逃稅金達幾千萬元,需要追究嫌疑人的刑事責任。這個案件專業性強,包括很多稅種,光案卷就有厚厚三摞,外行人一看腦袋就大了。這家公司有兩本賬,一本是真的,一本則爲應付稅務檢查,是老闆授意自己的親戚做的假賬。這些賬目及大量票據都要一一審查,從中找出犯罪證據。爲了辦理好此案,崔同順找到有關專業部門尋求幫助,同時學習了很多有關財務稅務方面的專業知識,因此他在起草起訴書及法庭辯論中,都表現得非常專業。
當時5個被告人中,一名五十多歲管財務的女職工覺得非常委屈,因爲涉嫌犯罪受到羈押,連其兒子的婚禮都錯失了。她說:“我遺憾啊,兒子婚禮都沒參加。”
其辯護律師爲她進行了無罪辯護,說她受老闆指使,是僱傭關係,沒有主觀故意,不能認定犯罪。但崔同順依照法律,認爲他們雖然受人指使編造假賬,但客觀上是假賬的具體操作者,是從犯,而且主觀知情,應該承擔責任。最後法庭採納了公訴意見,認定被告人有罪。
對於這名女會計的犯罪問題,一般人不太容易理解,認爲領導讓做的,自己做了應該沒有責任。其實不對,只要是你做的,如果違法犯罪就要負責。爲此,崔同順在法庭上詳細解釋《會計法》上的有關規定。當時開庭的時候,有一些學生在旁聽,聽後找他來簽名留念,並欽佩地說:“公訴人真了不起,掌握了這麼多的專業知識。”
在“自願”與“非自願”之間鎖定證據強姦案中爲陪唱小姐“正名”
這是一起特殊的強姦案,地點在一個飯館。數年前的一天,在某歌舞廳工作的青年女子小芸報警稱遭無業男子強某強姦,然而強某堅稱該女子爲自願與其發生關係,拒不認罪。公安機關調查取證後,將案卷報到區檢察院。
崔同順通過細審案卷瞭解了事情的經過。被害人小芸稱,其在歌廳當服務員時,強某看上她讓她陪歌。幾天後,強某再來時又要她來陪歌。這一次唱歌唱到凌晨,強某提出要帶她出去吃消夜,她沒有同意。經歌廳老闆做工作,她不得已跟着包括強某在內的4個男子出來。然後,一夥人先坐出租車到一住戶家中打牌。到凌晨3點左右,又去洗浴中心洗浴。出來後已經天空泛白,大家散去,強某和小芸兩個人來到王頂堤附近一早點鋪吃早點。早點鋪還沒有開門,但是服務員認識強某,便開門讓他們進去,並讓他們在後邊一間服務員休息的小屋裏等着早點做熟。小屋內有一張小牀,兩個人進來後,強某便往牀上拽小芸,同時威脅她如果不從就把她扔到外環線去,還要讓她混不下去。小芸仍不從,強某開始暴力毆打她,最後實施了強姦。後來,小芸直接坐公交車去找男朋友,並報了警。可是,嫌疑人強某則堅稱小芸是自願的,其跟着自己一起打牌、洗澡、吃消夜都是自願的,他也沒有打人。
雖然被害人是名“服務小姐”,但崔同順認爲她的個人尊嚴無可置疑也應當受到尊重,其人身權利同樣受到法律保護。但是,她畢竟身份特殊,其自願與非自願的邊界必須嚴格確定。因爲真如強某所說,整個過程中,小芸都是自願跟隨着強某,打牌的時候、洗浴的時候都可以離開,事實上她卻一直沒離去。是否存在因“給錢少”反咬一口的可能,也必須考慮到。此案公安機關進行了認真調查,認定了強姦事實的存在。爲了慎重,崔同順不僅反覆詢問被害人、訊問嫌疑人,以覈實基本事實,還親自去找事發的那個小早點鋪的夥計複覈事實。可是,事發後這名小夥計已經回山東老家了。爲了確定這一關鍵證據,崔同順不怕麻煩到山東其老家找到對方,讓他詳細複述當天早晨聽到、看到的情況,最後確定強姦事實成立。法院審理後,認定被告人強某違背小芸的意志,強行與其發生性關係的事實,對強某以強姦罪定罪處罰。
癲癇病兒子按“要求”殺死半身不遂父親以悲憫之心細審罕見弒父案
這是一起讓崔同順難以忘懷的案子。事情大約發生在10年前,一名患有癲癇病的男子殺死了親生父親。
某居民區內,住着這對苦命的父子,孩子的母親死得早,剩下父子倆相依爲命,親戚間也不來往。兒子名叫宋興,時年30歲,小時候得過癲癇病,父親老宋則半身不遂。在案發前半年,父親因病重被送往總醫院治療,小宋不時去醫院看望。父親因久病不愈,加上醫藥費負擔沉重,產生了輕生的念頭。
案發在一天早晨。小宋事後交代,當時父親對他說:“兒子,咱們總這樣不行,我不能再拖累你,我死了,你有地方去了我也解脫了。我告訴你放斧子的地方,你去拿。”隨後父子抱頭痛哭。兒子開始不同意,後來不得已聽從父親。父親死後兒子反應過來了,痛哭之後趕忙跑到鄰居家,告訴鄰居:“我把我爸爸殺了!”然後自己撥打了110報警。民警趕到後將現場封鎖並展開調查。一路按照程序走過,宋興被以故意殺人罪移送到檢察院。
崔同順對被害人和嫌疑人這對不幸的父子充滿了同情。在辦理案件過程中,崔同順秉持着一貫的做法,嚴謹細緻地審查每一個細節。小宋說父親有輕生的念頭,但即使如此也不能成爲殺人的理由。不過,事實要真的如他所說,其行爲跟一般的故意殺人就不一樣了,審判的時候有從輕的可能。案卷顯示,公安部門走訪了死者的弟弟、鄰居,間接地證實父親讓兒子殺自己的可能性很大。死者的弟弟證明嫌疑人家庭困難,狀況不好。鄰居則證明被害人絕食過,說過“我死了對我兒子還好呢”這類語言。爲了將這些證據“坐實”,崔同順親自找到有關鄰居及小宋親屬,聽他們介紹自己所瞭解到的真實情況,從而確定了嫌疑人供述的真實性。爲了確定嫌疑人犯罪時的精神狀況、辨認能力、控制能力是否正常,崔同順還向本市安定醫院的專家請教。最後,從他砍完其父親後呼喊、找鄰居並報警等情節,精神病專家認定犯罪嫌疑人犯罪時有部分行爲能力和控制能力,這與崔同順此前的判斷相一致。最後,法院以故意殺人罪依法判處被告人宋興有期徒刑10年。
在審判過程中,崔同順對這名特殊的嫌疑人予以特殊對待。因他有嚴重的癲癇病,從訊問到開庭,崔同順都採用很策略的方式,一般犯罪案子訊問程序時應該嚴肅、有威嚴感,但對這名被告人,崔同順儘量和顏悅色地訊問,防止他受到刺激病發而使司法程序無法正常進行。而像“你砍了你父親幾斧子”等刺激性較強的問句,崔同順都改成了“你是怎麼做的?請敘述一下”。崔同順的細緻周到使得這一困難的審判順利完成。(文中涉案人物爲化名)