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本報訊(記者王夏斐)昨日,市政協召開十屆十二次主席會議,協商討論市政協十屆二次會議各項事項。會議原則同意市政協十屆二次全體會議議程、大會祕書處機構建議名單、常委會工作報告報告人和提案工作報告報告人建議名單、列席人員名單和十屆二次會議專題會議工作方案等,並建議市政協十屆二次會議於2月17日召開。市政協主席葉明主持會議。市政協副主席張鴻建、何關新、董建平、趙光育、張必來、汪小玫出席。
會議通過了《杭州市政協全體會議建議案實施方案》,指出設立市政協全體會議建議案,是人民政協事業發展的現實要求,要積極探索,精心組織,不斷完善。
會議審議並原則通過了《關於市政協委員履行職責管理辦法》(審議稿)。指出,政協委員是人民政協履行職能的主體,修改《關於市政協委員履行職責管理辦法》,有利於進一步增強政協委員履行職責的使命感和責任感,切實發揮委員主體作用。要認真組織實施,在實踐中進一步加以完善。
會議研究了市政協下一階段工作,要求市政協機關和各參加單位認真總結好2012年工作,精心謀劃好新一年思路,切實做好全會各項籌備工作。要圍繞市委中心工作,認真謀劃好新一年工作思路,更加註重工作的針對性、前瞻性、獨到性、可行性,努力開創我市人民政協事業新局面。
九屆市政協副主席俞國慶參加會議。