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1日,公安部123號令正式實施,受到市民、交警及駕駛員的廣泛好評。但記者發現,“史上最嚴交規”存在取證難的執法盲區。 1日10時30分,記者以關鍵詞“新交規”在新浪微博搜索,有高達61萬條相關微博,網友討論集中在“如何做到清晰界定違規而沒有異議”。
多數網友表示,針對搶黃燈、撥打電話、系安全帶、新手上路這些違規現象,是人工現場處罰還是電子攝錄事後補罰,如何才能做到有據可罰,尚沒有統一辦法,還是個盲區。
“處罰力度大了,對我們的取證要求更高了,目前主要依靠路面交警現場取證。”比如搶黃燈現象,合肥執勤交警劉偉告訴記者,若是現場處罰,警方至少要錄下在黃燈亮起之後,車輛繼續加速行駛,或突然提速的情形,然後在前方攔截並處罰,但這勢必要投入大量警力,而且取證難度比較大,還是採用非現場的方式比較好。
採訪中,不少交警坦言,由於視野有限,對在車內撥打電話、不繫安全帶等多項違規的查處,如果依靠人工現場查處,即使採用大量的警力和時間也難以完成。
但有了20年駕齡的合肥市民黃偉提出了自己的質疑,“比如搶黃燈,如果採用非現場方式取證,就要更改監控闖紅燈電子眼的開啓時間,當黃燈變化的同時,電子眼便開啓,但這樣的話,和紅燈有啥區別?至於系安全帶和打電話,電子拍照是否能做到準確無誤呢,就算準確,那一條路遇到四個電子攝像的話,就拍四次了,是罰一次還是罰四次呢?”據新華社合肥1月1日電