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繼媒體曝出鄭州有11套房的90後“房妹”及其父母均有兩套戶口後,又有爆料稱“房妹”的哥哥翟政宏也有兩個戶口,並在鄭州有14套房產,記者查證屬實。昨天,多名鄭州市二七區原長城賓館職工向記者反映,“房妹”父親翟振峯在擔任二七區計經委主任期間,未經上級部門批准就將二七區集體工業聯合社(以下簡稱區工聯社)名下的長城賓館轉至原鄭州聯大集團名下。二七區宣傳部稱相關問題正在調查,將適時通報調查結果。
一人有倆身份證號碼
昨天,記者獲悉鄭州“房妹”有個哥哥叫翟政宏,同樣有兩個身份證號碼。記者通過相關渠道覈實後發現,一個位於鄭州市二七區,另一個位於河南省項城市,兩個身份證號碼信息的照片與名字均爲同一人。
此外,爆料人再次爆料稱,翟政宏在鄭州有14套房產,分別是二七區蘭亭名苑的9套,其中18號樓1層3套,1號樓1個商鋪,12號樓3個商鋪,9號樓2個住宅;金水區未來大道71號未來花園A座4套房產;鄭東新區天澤街9號中凱鉑宮小區1套房產。這些房產證上登記的是翟政宏在鄭州市二七區的身份證號碼。
其父被指違規簽發改制文件
1998年年初開始,“房妹”父親翟振峯任二七區計劃經濟委員會主任,產權歸區工聯社所有的鄭州長城賓館由區計經委直接管理。當年6月,區計經委下發文件讓原鄭州聯大集團董事長楊新安擔任長城賓館總經理。當年12月10日,翟振峯簽發了二七計經字[1998]72號文件《關於聯大集團與長城賓館施行聯合意見的請示》,向區企業改制工作領導小組請示兩家企業聯合,並請求確定楊新安爲聯合後長城賓館的法人代表。
1999年4月28日,翟振峯又簽發二七計經字[1999]11號文件《關於變更長城賓館產權的決定》,稱“根據區委98[2]號文的精神要求和二七計經字[1998]72號《關於聯大集團與長城賓館施行聯合意見的請求》的批覆”,將長城賓館的產權由區工聯社變更爲長城賓館。
對此,許多長城賓館原職工對該變故不滿。長城賓館原書記曹女士說:“我們的律師去查檔,至今未發現區企改小組的批覆文件”,她與多名原職工指責翟振峯借改制名義,在未得到上級批覆的情況下,擅自下發文件,變更賓館產權,“長城賓館的產權獨立後,就屬法人代表楊新安所有了”。
昨晚,楊新安在接受記者採訪時表示,他們依照政府部門的指導性文件進行改制,“經過主管單位計經委批准就行,這樣做沒問題”。
此外,2000年7月1日,翟振峯簽發二七計經字[2000]29號文件,稱“經2000年6月22日計經委主任辦公會議研究”,以長城賓館改制後經營困難爲由,將本屬二七區計經委的原工業局辦公大樓轉歸長城賓館所有,該樓淨值244.7萬元。曹女士等人認爲該決定違規,“怎麼能把公有資產隨便給一個改制後的企業呢?”
相關問題區紀委已調查
曹女士稱,2009年11月份,她與多名原職工多次向上級部門反映長城賓館的問題。2010年7月7日,時任二七區委書記朱是西接待曹女士等人的信訪。昨天,朱是西介紹,他知道長城賓館一事,當時已責成紀委去調查,但因2011年年底他已調離,調查結果要向現任區領導覈實。區紀委人員表示,此事由區委宣傳部回覆。記者向二七區委宣傳部詢問此事,負責此事的康部長回覆稱相關問題正在調查,會適時通報。
楊新安同樣表示,去年區紀委對此事查了好幾個月。
(來源:京華時報)