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曾因犯盜竊罪被判刑,出獄後重操舊業,短短半年內單獨連續作案16起,涉案金額共計15.6萬元。經雲南省金平縣檢察院提起公訴,法院近日以盜竊罪判處唐兵宗有期徒刑十四年,並處罰金人民幣5000元。
唐兵宗曾因犯盜竊罪被法院判處有期徒刑十年,刑滿釋放後不思悔改,再次幹起了“老本行”。
2012年1月至6月,唐兵宗戴上黑色頭套,手持撬棍、鐵錘,選擇凌晨1時至4時之間,在金平縣城區酒店、住宅小區、商店等地,先後16次撬開商鋪捲簾門或者砸碎高檔轎車的擋風玻璃,將其中的衣服、香菸、現金、電子狗、MP3等物品盜走。
接到多名被害人報案後,金平警方派出專人深夜在縣城內蹲點守候。2012年6月19日凌晨,唐兵宗再次實施盜竊時,被守候的公安民警當場抓獲。經價格認證中心認證,唐兵宗所盜竊的物品共計價值人民幣15.6萬元。(尹雲輝黃佔啊)