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
||||
近日,媒體稱廣東湛江吳川市部分學生上學需自己買一套桌椅,昇級調位都要帶著。吳川市教育局林副局長坦承,該市部分學生自買桌椅上課情況屬實,並稱『我孩子當年上學也是自帶桌椅。』當地校方則表示,學生買的新桌椅能夠昇降、調高度,對學生身體有好處。(1月1日《南方農村報》)
前不久,湖北麻城3000名農村小學新生扛課桌上學一事引發熱議,結果調查發現,麻城、吳川這種現象在全國多地都有。
這一次更讓人無法接受的是當地官員回應的說法,從中可以看出自購課桌讓一些官員心安理得的原因所在。對於自購課桌,當地官員的理由一是『自己孩子當年也是如此』;二是教育投入不足差費用;三是自購課桌能滿足需要,有好處。
只是如此理由,令人啞然失笑。一則,何以不比其好只比其差?能比一比當年砸鍋賣鐵辦教育的權力責任嗎?二則,經費不足本就是一個偽命題,相比於三公浪費以及其他耗度,一地難道差這幾個桌椅錢?同為貧困之地,何以有的地方能夠解決,差距何以如此之大?三則,學生自購即便再有好處,那也是私權而非公利,公私又豈能混同?明知有好處,又何以不統一購置集體解決?如果這樣,豈不是說『自購課桌』還是教育部門的一項創舉和政績?
自帶課桌是這個時代的不能承受之重,也是教育不能承受之重。然而,一句輕飄飄的『好處多』,又何以承載外界的期待,以及歷史的重托?文/堂吉偉德圖/焦海洋