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
||||
問:不久前,我把小區的房子買了,但是在搬家時物業公司以我沒有結清物業費爲由拒絕放行。請問:物業公司有權不讓我走嗎?
【權威解答】
答:在物業管理活動中,物業服務企業是在法律、法規允許的範圍內,按照物業服務合同的約定爲業主提供物業服務,全面履行物業服務合同的約定是物業服務企業應盡的義務。而業主在享受權利接受服務的同時,也必須履行相應的義務即按約定標準按時交納物業服務費用。
業主拖欠物業費,物業服務企業應當通過正當的途徑要求業主交納,如向業主發催款通知單,業主仍拒絕交納的,則可通過法律途徑解決。物業服務企業在業主搬家時拒絕放行,此種行爲是對業主合法權益的侵害,應當承擔侵權責任。