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
||||
商家稱年底清零是慣例;律師認爲該行爲侵權
辭舊迎新,本該高興,但自貢市民丁女士卻高興不起來,因爲她在某大型家電連鎖超市辦理的消費積分卡的積分,被清零了。
昨日,該超市工作人員表示,會員積分年底清零是行業慣例。
四川廣力律師事務所律師唐應欣認爲,在消費者不知情的情況下,積分被清零,是商家的擅自行爲,有失公平。這侵犯了消費者的知情權和公平交易權。
消費者抱怨:沒有告知就被清零了
“我2012年在這家家電超市的積分在3000分以上。如果參加超市的積分兌獎活動,能兌換兩袋洗衣粉或一提衛生紙,省幾十元錢是有可能的!”昨日,家住自貢匯東綠盛家苑的丁女士到市內某大型超市買東西,當她付款順便提醒收銀員積分時,驚訝地發現自己以前的積分被清零了。
“我有一種被騙了的感覺。”丁女士說,她是這家超市的忠實消費者,其中一個主要原因就是積分可以兌換獎品。“從來沒人告訴我,積分會被清零。”
據記者調查瞭解,像丁女士這樣的消費者在年底消費積分卡被清零的現象,在自貢市不少商場、美容院、銀行、通訊公司普遍存在。
商家解釋:積分年底清零是慣例
對於消費者的質疑,商場工作人員給出了這樣的解釋:年底超市對消費者積分卡清零是行業慣例,消費者應該知道。
華西城市讀本記者走訪多個商場後發現,沒有一家商場會提前告知“年底積分卡會清零”的事。其中有少數商家所辦的會員卡上,注有“年底清零”事項,但消費者如果不注意的話,很容易忽略。
律師說法:商家有欺詐之嫌
就消費者積分卡年底被清零這個問題,四川廣力律師事務所律師唐應欣認爲,積分有獎,是商家拉動消費、回饋消費者的一種形式,是對消費者的一種獎勵,也是商家與消費者之間的一種約定。唐應欣認爲,消費者辦理會員卡時需要填寫入會表格,這就是商家與消費者之間的“合同”。
如果商家在辦理會員卡時沒有告知消費者積分規則,在積分卡年底被清零前也沒有事先告知消費者,就單方面地把消費者的積分卡清零,就有侵犯消費者合法權益和欺詐的嫌疑。因爲,在消費者不知情的情況下,積分被清零,是商家的擅自行爲,有失公平。這不僅侵犯了消費者的知情權,而且還侵犯了消費者的公平交易權。消費者可向當地工商部門投訴。工商部門將根據消費者的反映介入調查處理。陶永壽華西城市讀本記者馮金磊熊強