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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耿寶文一個還沒有踏上紅地毯、邁進婚姻殿堂的人,卻面臨着一份“婚前協議”的簽訂,表明自己的忠貞不渝,承諾自己的感情如一……這是我的一位男同事眼下面臨的一個困惑。他們打算春節前結婚,可他的女友卻毫無徵兆地拿出了一份擬好的“婚前協議”讓他簽字,內容涉及財產、感情、社交等方方面面,事無鉅細。也就是說,他們一旦結婚,婚後生活一切都要赤裸裸地在協議的框架下運行,他受不了,這太傷自尊了,不僅是對美好情緒的打擊,更是對神聖婚姻的褻瀆。
我不知道女方是出於何種考慮出此“策略”,我要說的是,作爲女方是否想過,你這一明顯帶有“有罪推定”的要求,是對男友感情的懷疑,兩個人還沒有在一個屋檐下生活,卻讓對方揹負上這麼沉重的情感十字架,而且永不得卸下,這樣的境況下,婚後生活能幸福嗎?這使我想到,我以前的一位朋友,在婚前經不住女友的“威逼”,也簽訂了類似這樣的一份“婚前協議”。婚後,他的妻子處處管制,事事盤問,正常的人際交往都被認爲是有二心,經常以協議相要挾,話極難聽。一年後,他們就分手了。那位朋友說,他的妻子太倚重協議了,是一紙協議把他們的婚姻領向了深淵。
應該明白,很多時候,感情是心靈的默契,是心有靈犀一點通的交融,兩人婚後生活是否美滿如意,和任何協議都沾不上邊兒,說刻薄點,是“約束君子不約束‘陳世美’”。如果在這一問題上較真,真的很難相信這份感情是否還能維繫下去,鬧僵的結果只能是兩敗俱傷。在任何時候,協議都不是使婚姻堅不可摧的法寶。心手相牽,纔是永葆幸福的真諦。
其實,不籤協議,絕不是逃避責任,更不是爲未來腳踏兩隻船創造條件,而是婚姻真的不需要任何條件的附加。