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天津網訊每日新報記者張家民司機徐某駕駛小轎車將一騎車老人撞倒在地,造成老人死亡的慘劇。而當交警趕到現場調查時,乘車人周某卻稱自己纔是肇事者。面對一起致人死亡的交通事故,乘車人爲何要捏造事實爲徐某“頂包”?日前,靜海縣人民檢察院依法對徐某涉嫌交通肇事罪一案提起公訴,並對“頂包者”周某以涉嫌包庇罪提起公訴。
去年8月,徐某駕駛小客車同周某一同驅車從河北省老家到天津做生意。當車輛行駛至靜海路段時,一夜未睡的徐某十分疲憊,當他剛一打盹,慘劇發生了。徐某駕駛的小客車撞倒一騎自行車的老人。事故發生後,司機徐某和乘車的周某立即下車查看情況,發現老人受了傷。徐某以自己沒有攜帶駕駛證爲由,請求周某頂替自己向公安機關投案。考慮到平日與徐某關係十分要好,周某同意了他的要求,主動向警方承認自己是肇事司機,並隨同事故民警到公安機關接受訊問。然而,當週某得知受傷老人經醫院搶救無效死亡後傻了眼,立即向民警承認自己“頂包”的事實,表示自己並非肇事司機,真正的肇事者爲徐某。民警據此將真正的肇事者徐某抓獲。而“頂包”的周某也爲此付出了慘痛代價。
檢察官提示
根據規定,發生交通事故後,肇事者必須停車、保護現場、搶救傷者、立即報警、聽候處理,這是肇事者應盡的法定義務。交通肇事後找人“頂包”的行爲害人害己,除了肇事者會因逃避法律責任受到更爲嚴厲的處罰之外,還會牽連“頂包”的親友涉嫌妨害司法公正,一併受到法律懲處。