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漫畫/盛哲
本報訊(記者陳遇冬通訊員曹家平)本市第二中級人民法院日前審結一起非法獲取計算機信息系統數據案件。據悉,該案件是自《刑法修正案(七)》頒佈以來,天津首次破獲並判處的非法獲取計算機信息系統數據案,10名被告人均被判處有期徒刑。
男子趙某、孫某預謀盜竊網絡遊戲賬號、密碼後倒賣獲利。2010年6月至2011年5月期間,由孫某提供數十臺電腦設備,趙某、孫某、胡某等8名男子在其他木馬提供者處獲取木馬病毒後,登錄“QQ華夏”、“龍之谷”、“QQ西遊”、“地下城勇士”等多款遊戲“喊話”,誘使遊戲玩家點擊其預先設置的帶有木馬病毒的網址,從而盜取玩家的遊戲賬號、密碼。8人共盜取網絡遊戲賬號、密碼622組。後經本市公安機關遠程追查,趙某、孫某、胡某等8人的上線錢某管理的服務器中存有5323組被盜賬號和密碼;上線李某管理的服務器中存有10516組被盜賬號和密碼。8名被告人盜取賬號和密碼後,錢某和李某將每組賬號、密碼以8角至8元的不等價格進行收購。錢、李二人一般通過網上銀行,按照盜號數量支付趙某等人錢款,再將盜取的遊戲賬號、密碼加價出售給他人。經查,10名被告人分別獲利7000元至7萬元不等。
一審法院以非法獲取計算機信息系統數據罪分別判處各被告人一年至四年半不等刑罰。各被告人不服,上訴至本市二中院。二中院經審理後認爲,原審法院判決認定的犯罪事實清楚,證據確鑿充分,量刑適當,駁回上訴維持原判。