本報訊《上海市臨港地區管理辦法》(以下簡稱《管理辦法》)已經2012年12月10日市政府第158次常務會議審議通過,2012年12月12日由市政府第96號令予以公佈,並將於2013年1月12日起施行。 《管理辦法》全文將在“中國上海”門戶網站(www.shanghai.gov.cn)、“上海政府法制信息網”(www.shanghailaw.gov.cn)和“東方網”(www.eastday.com)上公佈,並在《解放日報》上全文刊載。