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天津北方網訊:一個月來,本報追蹤報道了援助貴州姑娘小雪的事件,這個女孩的悲慘遭遇一直牽動着廣大讀者的心。日前,強姦小雪的歹徒已被南開區法院依法判處有期徒刑,小雪的姨媽也於昨日代理小雪領取了2.1萬元賠償款。
法院經審理查明,2012年8月10日22時45分,在本市打工的河南省男青年張某在南開區一足療店內,利用小雪爲其做按摩之機強行與小雪發生性關係,並造成小雪會陰部受傷。公安機關於次日零時許接到報警後,趕到現場將張某抓獲歸案。經鑑定,小雪會陰部損傷程度爲輕傷。
法院認爲,被告人張某法制觀念淡薄,明知違背婦女意志,仍強行與之發生性關係,其行爲已構成強姦罪。考慮到被告人張某系初犯,且歸案後認罪態度較好,能夠如實供述所犯罪行;積極賠償被害人損失,取得被害人諒解,可以酌情從輕處罰。綜合以上量刑情節,法院以強姦罪判處被告人張某有期徒刑3年。
小雪的姨媽告訴記者,看到歹徒被繩之以法,小雪的心情十分激動,她心中的委屈與不平也逐漸得以緩解。目前,小雪已回到貴州老家休養,她希望給自己一點時間,平復情緒,調養身體,等到過完春節再回到天津來。在天津生活的這段時間雖然遭遇了意外,但小雪覺得相比閉塞落後的老家,她更喜歡天津這座現代化大都市,希望將來能夠在這裏闖出自己的一片天。
昨天上午,小雪的姨媽已經代理小雪從南開法院領取了被告人家屬給付的2.1萬元賠償款。姨媽表示,她會到銀行爲小雪開個賬戶,代她存一筆5年定期存款,用於小雪將來的生活以及學習。昨天,小雪得知賠償款已經到位的消息後,特意從貴州打來長途電話,向爲她提供無償法律援助的本市四方君匯律師事務所律師婁航表示感謝,並表示會盡快忘掉過去,珍惜現在,開始新的生活。(記者孫啓明)