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天津北方網訊:兩名男子與多人結夥,乘夜間他人不備之機,撬窗進入多家單位,共撬盜保險櫃7個。日前,二人均被薊縣法院以盜竊罪判處10年以上有期徒刑。
重慶市男青年魏某在本市薊縣打工。2011年12月29日,重慶市男青年趙某及陸某等五人(均在逃)與老鄉魏某聯繫後,來到薊縣。幾人經事先預謀,分別到坐落在薊縣開發區某散熱器公司、某支架廠、某新型材料公司等四家單位,採取撬防盜門、防盜窗、保險櫃的手段,共撬盜保險櫃5個。四家單位中,某新型材料公司被盜現金1.4萬元,其他三家單位未發現財物丟失。此次作案後,幾人見未被查獲,遂又於當月31日夜間及2012年1月1日凌晨,分別結夥在薊縣某水泥公司、某酒業集團以上述手段盜竊作案兩起,撬盜保險櫃兩個。後酒業集團未發現財物丟失,水泥公司丟失現金9萬餘元及鑽戒、白金項鍊、筆記本電腦、相機、手機等物品。案發後,被告人魏某的家屬代魏某退賠贓款2.2萬元,發還被害單位某水泥公司現金1.8萬餘元及步步高手機一部,發還某新型材料公司現金2800元。綜上,根據二被告人的犯罪情節及悔罪表現,法院以盜竊罪判處被告人趙某有期徒刑10年6個月,並處罰金5萬元;判處被告人魏某有期徒刑10年,並處罰金5萬元。(記者孫啓明通訊員史慶豔)