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因妻子沒生兒子,丈夫有了外遇,妻子得知後竟打算讓“小三”生了孩子,自己來帶。這對夫婦要求澄邁法院對他們的離婚案件立案受理。近日,法官通過訴前調解,使這對夫婦重歸於好。
據瞭解,李某和黃某於2000年登記結婚。2001年,他們的女兒出生。生完女兒後,李某想再要個男孩,可十多年來,黃某始終無法再次懷孕。去年8月,黃某得知丈夫李某有外遇已達1年,李某稱是爲了要一個兒子,第三者答應幫自己生兒子。黃某與丈夫口頭協定,要求丈夫在其監視下與第三者來往,一旦對方生下小孩,便由黃某來撫養,過後不準李某與第三者再有來往。
去年11月中旬,黃某得知丈夫仍與第三者有往來,便起訴離婚。