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早8時,北京市展覽路與阜成門外大街十字路口,不准通行的信號燈還亮著,自行車、三輪車等非機動車輛已經佔滿了路面。 |
早8時左右,北京市展覽路與阜成門外大街十字路口,數輛自行車和三輪車幾乎是在馬路中央等待通行,正常行駛的機動車擦身而過,危險重重。 |
最嚴交規實施後,各大路口黃燈亮起時,一腳剎車,機動車齊刷刷停下,但總有自行車、電動車、三輪車、摩的等無視信號燈快速駛過,闖完黃燈闖紅燈,讓另一方向正常行駛的汽車不得不減速慢行,甚至剎車為其讓道。
日前,記者在不同時段走訪了北京市崇文門、東直門、平安大街、長安街、長虹橋等大型十字路口或重點道路發現,最嚴交規帶來的交通安全效果在“中國式騎車”面前被打了折扣。
現場
騎車人猛於開車人
“中國式騎車”和紅綠燈無關,只要馬路在那裡,騎車人甚至無需湊一撥兒,“單兵”也能在車海中隨意穿梭,非機動車闖燈、邊騎車邊發短信等現象並不罕見。
時間:1月4日14時40分
地點:西大望路與通惠河北路輔路交口處
現象:自行車也搶燈
南北向紅綠燈由黃轉紅,4位騎車人單腳踩地,在路口往東張望了一下便繼續騎。3輛從東駛來的小汽車的剎車燈都亮了一下,車速稍緩。
再往南還有一條西向東的輔路。車輛穿梭,4位騎車人“勇敢”地往前蹭。一輛紅色SUV剛開過,後面一輛黑色豐田反應稍慢,一位穿著灰色羽絨服的電動自行車騎車人瞅准機會,一下子鑽了過去。嚇得豐田車一個急剎,女司機一個勁兒地拍著胸口,狠狠瞪了騎車人一眼。
經常開車從此處經過的市民王先生抱怨說:“每次經過這個路口,我都不敢開過20邁。你永遠想不到什麼時候就衝出來一輛自行車或摩的。”
時間:1月3日19時45分
地點:東二環輔路雅寶路附近
現象:借道騎車“理直氣壯”
雅寶路附近的二環輔路上,非機動車道內空空蕩蕩,一位穿著黑色羽絨服的騎車人戴著耳機,在機動車道悠閑地騎著車,車把不時左搖右擺,仿佛和著音樂的節拍。從他身邊開過的機動車幾乎都會鳴笛提示。
此時,路面上車流順暢,只有這位騎車人仿佛“流動的紅燈”。每當他經過主路的進出口時,就會霸佔著惟一的直行道,這條車道的機動車只能踩剎車,等待他先行。
在東四十條橋上,直行紅燈亮起,這位騎車人腳下絲毫沒停頓,也沒有任何手勢,直接拐入了環島。一輛打算右轉的銀灰色本田趕緊一腳剎車,停在路上。四五輛小轎車順序拐彎,這位騎車人就以腳當閘,兩車之間稍有空隙,就猛蹬地面衝過去。
過了馬路,騎車人一轉把,直接逆行騎上了輔路,繼續在夜色中騎行。
時間:1月4日18時30分
地點:北京站街和長安街交叉十字路口
現象:邊騎車邊發短信
東西向交通信號燈變紅,一位穿著紅色羽絨服的騎車人歪著身子騎在車上,左手扶著車把,右手拿著手機,專注地看著。偶爾,她會抬頭張望一下信號燈。
綠燈剛亮起,她依然沒捨得把手機揣進大衣兜裡,右手捏著手機,右臂虛搭在車把上,靠左手控制行車方向。騎到馬路中間,她絲毫沒有預兆地直接左轉,視線依然關注在手機屏幕上。剛剛起步的機動車紛紛跺下剎車。
“這可真懸啊。”市民張先生駕駛私家車,正在等南北向的綠燈。他說:“早上,我在朝陽門南小街也碰到這麼一位。由於路邊停放了不少小汽車,所以騎車人都會侵佔一部分機動車道,但是大家都還算並行不悖。一位女士騎著車突然掏出手機,低著頭專注地發短信,車突然就往機動車道拐了過來,嚇得我趕緊減速,下意識地往路中間避讓了一下,好在邊上沒車,否則肯定剮蹭。”
觀點
各行其道纔能發揮“最嚴交規”作用
北京交通大學交通運輸學院教授毛保華常年研究城市緩堵課題。對於“中國式騎車”現象,他認為產生原因很多。其中一點就是騎車人從心理上認為機動車不敢撞他,而且大部分騎車人知曉我國目前現行法規政策對於弱勢群體的保護內容。
毛保華說,每一類交通主體都有自己的路權,有自己的權利和義務。他們要按照交通標識和規則來行駛,這樣纔能避免各個主體在交通行駛中的時間、空間衝突,最大限度地發揮最嚴交規作用。
“交通規則意識淡漠,路權的概念尚未建立,加之之前一些人誤讀了所謂的照顧弱勢群體,在一定程度上縱容了非機動車的違法,導致了‘中國式騎車’現象越來越普遍。”毛保華說,北京部分信號燈較長,騎車人本著節省自己時間的角度出發,會闖燈。還有的時候,路面上交通標識並不清楚,位置不合理不醒目,甚至是設計不合理,騎車人弄不清楚如何走纔正確。
如何在最嚴交規下治理“中國式騎車”。毛保華建議,出行者都要建立路權的概念,駕車人、行人、騎車人都遵守各自的規則,違反規則就應該接受懲罰。有關部門應該給非機動車統一上牌照。“早些年,在北京騎自行車都要上牌照,路上處罰也比較密集,那時候整個自行車的出行秩序還比較好。但是最近幾年,電動車、小三輪上路都不用上牌照,這樣不便於管理,對於騎車者而言,他們的權益也無法得到保障。”
對於近期熱炒的最嚴交規,毛保華認為,無論是闖黃燈罰6分,還是開車打手機罰2分,其實都是力圖發揮理念上的警示作用,它傳遞出一個信號,大家都要遵守交規,樹立更好的交通理念,只有這樣,最嚴交規纔能真正發揮作用,每個交通參與者纔能享受更好的交通狀況。
調查
少見處罰騎車人
非機動車闖燈罰20元
很多騎車人其實說不清非機動車應當遵守哪些交規,如果違反了會受到什麼處罰。
記者在北京市交管局官方網站查詢到“北京市實施《中華人民共和國道路交通安全法》辦法”。這款從2005年1月1日起實施的法規中明確注明,非機動車闖燈罰款20元。
按照這個辦法,駕駛非機動車罰款20元的行為還包括:違反限制通行規定的;在非機動車道內逆向行駛或者違反規定在機動車道上行駛、停車滯留的;違反路口通行規定的;在人行道、人行橫道上騎行的;行經人行橫道未避讓行人的;突然猛拐或者在其他車輛之間穿行的;扶身並行、互相追逐或者曲折競駛的;牽引、攀扶車輛或者被其他車輛牽引,雙手離把或者手中持物的等等。
記者查詢發現,目前辦法規定,非機動車駕駛人還有可能被處以50元罰款。比如非機動車進入高速公路、城市快速路或者其他封閉的機動車專用道的;醉酒駕駛非機動車的。對自行車、三輪車加裝動力裝置的,有關部門除給予罰款處罰外,還會責令拆除加裝的動力裝置並予以收繳。
極少處罰為騎車人壯膽
上世紀八九十年代,騎車人經常冒險跟交警“打游擊”。
市民孫小姐回憶:“我上初中的時候,經常跟同學們相互騎車帶人。快到路口了,我都要跳下車,自己過馬路,然後再躥上車。當時還有不少‘餿主意’躲避處罰,比如被警察抓住了,被帶的人就要裝作腳崴了。”
不過最近幾年,馬路上已很難看到交警處罰非機動車違規。一位女士坦言:“我都快60歲了,以前路上有交警管著,機動車也少,大家騎車都算規矩。現在機動車多了,交警管汽車還顧不過來呢,誰還管自行車啊。看著沒車,就趕緊騎唄。”
處罰不嚴使得騎車人的違規越來越多。隨著科技的發展,對交通違規的處罰越來越依靠探頭等裝置,以前都在路口指揮交通的交警現在更多是在路上執勤或忙於處理各種交通事故。非機動車的違規探頭照不到,交警看不到。一位不願透露姓名的基層交警坦言,非機動車不是目前交通處罰的重點。
能否闖黃燈難住騎車人
最嚴交規出臺後,開車人都知道闖黃燈要被扣分,但非機動車是否也應該參照機動車的規定,一看到黃燈就停下來呢?
記者在小街橋、東四十條橋等4處交通路口采訪了25位騎車人,所有騎車人都表示知道闖紅燈是不對的。但“非機動車能否闖黃燈”,幾乎難住了所有騎車人。
“嗨,知道紅燈停綠燈行就成了唄,騎個自行車哪還有那麼多規矩!”一位騎著電動三輪車的小伙子嘴一撇,對這些問題不屑一顧。
管理上的不明確恐怕也是造成“中國式騎車”的原因之一。