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本報訊(記者王輝)昨日,記者從寧夏進出口檢驗檢疫局獲悉,根據國家發改委、財政部關於降低部分行政事業性收費標準的通知要求,自2013年1月1日起,寧夏檢驗檢疫局執行調整後的出入境檢驗檢疫收費標準。預計可爲全區外貿企業減免費用500萬元左右。
據悉,根據新的收費標準,出入境檢驗檢疫收費方式將進一步簡化,原標準中的品質檢驗、動物臨牀檢疫、植物現場檢疫、動植物產品檢疫、食品及食品加工設備衛生檢驗、衛生檢疫合併爲貨物檢驗檢疫費一項,取消累計收費。
同時,貨物檢驗檢疫收費標準大幅降低,由原來的分別按貨物總值1.5‰、1.2‰分別計收,降爲按貨物總值的0.8‰一次性收取。其中,介質土、植物油由按貨物總值的0.67‰降爲0.3‰收取,小批量食品由按貨物總值的4‰降爲0.8‰收取。
此外,新辦法還將部分資源類商品的檢驗檢疫費由從價計徵改爲從量定額收取。對礦砂、礦渣和礦灰等商品按每噸0.6元收取;對液化天然氣、氣態天然氣和石油原油按每噸0.08元收取。
2012年,寧夏檢驗檢疫局認真執行國家惠企政策,保證應免盡免,共爲全區外貿企業減免費用254.6萬元。該局將嚴格落實新的檢驗檢疫收費標準,繼續爲企業減輕負擔,按照2012年的業務量估計,預計可爲全區進出口企業減免檢驗檢疫費約500萬元。