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福建省將認定一批海洋產業示範園區和龍頭企業,以促進現代海洋產業集聚發展,培育具有較強支撐作用的海洋經濟發展載體。
省發展改革委、財政廳、海洋與漁業廳近日聯合下發的《海洋產業示範園區認定辦法》指出,示範園區重點發展現代海洋產業,包括海洋新興產業:海洋生物醫藥、海洋工程裝備和高端船舶製造、郵輪遊艇、海水淡化與綜合利用等;現代海洋服務業:港口物流、海洋旅遊、海洋文化創意、海洋信息服務等;現代海洋漁業:海產品深加工和冷鏈物流、遠洋捕撈等。對示範園區內符合一定條件的海洋企業和項目將給予稅收返還獎勵、優先保障用地用海用林用電、海域使用金和耕地開墾費減免、電價優惠等。
《省海洋產業龍頭企業認定評選辦法》提出,每年評審認定一次省級海洋產業龍頭企業和十佳海洋產業龍頭企業。年度十佳海洋產業龍頭企業,每家由省財政一次性給予獎勵100萬元。(記者王永珍)
(來源:福建日報)