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本報訊2012年12月11日,桐城市委組織部收到該市黃甲鎮黨委轉來的2500元錢,這筆錢是不久前該鎮原上灣村黨支部書記李雲華臨終囑託捐贈的“特殊黨費”。
李雲華生於1928年,1954年入黨,在解放前就從事婦女組織工作,做軍鞋,運物資,支援前線;解放初期任蔣河小社、棟樹高級社副社長、社長,1967年至1977年任原上灣村黨支部書記。在擔任支部書記期間,她不畏艱苦,帶領羣衆建學校、改造農田、興修水利、興辦林場,團結全村百姓爭取脫貧。
離開支部書記崗位後,李雲華仍繼續關心支持村“兩委”工作,關注村子的發展,牽掛着鄉親們的生產生活。她常教導自己的子女“吃水不忘挖井人”,不要忘記幫助鄉里鄉親,遠在深圳工作的女兒多次捐資支持家鄉基礎設施建設,共拿出30多萬元幫助村民建起了茶葉加工廠,無償拿出自家山場發展村集體茶園,並且在深圳開設門面,推銷家鄉的優質綠茶,爲幫助當地百姓脫貧致富發揮了重要作用。
她生前常說,是偉大的中國共產黨,使她由舊社會的一個童養媳成長爲新時代的一名支部書記,我會永遠跟黨走。在身患重病的日子裏,她把自己省吃儉用積攢的2500元錢作爲特殊黨費交給黨組織,爲自己一生的信仰作出了最後的註釋。
李雲華的先進事蹟在當地傳開後,當地幹羣無不爲之動容。(何毅)