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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身份:
第十屆、十一屆全國人大代表,廣州市律協名譽會長
●入選理由:
參加過全國兩會報道的記者都知道,廣東有一個特別敢說話的代表陳舒,她的建議八成以上被國家有關部門采納。她『敢言』,因為『我要講真話,纔能對得起這個人大的平臺』;她『能言』,因為『每年我都要花兩三個月的時間調研』。
為了自己的『敢言』,她放棄律師工作不做,因為『我要防止卷入利益衝突,這樣你說話纔有公信力』。在2012年全國兩會上,陳舒建議修改收養法,讓收買被拐賣兒童者無處著手。
在陳舒看來,現行收養法中存在漏洞——非法收買被拐賣兒童的人,只要在獲取孩子後,到公安局報案說明撿到孩子,並到所在地的民政機關申請收養,然後民政機關再在當地發布公告,如無人認領便可以領養。陳舒建議收養法明確規定,所有解救或撿到的孩子,必須一律送回民政部門,這樣可以防止非法收買被拐賣兒童者直接收養。