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1月3日,長沙街頭1輛涉嫌違章停車的警車上被貼1張手寫“違法行爲告知單”的紙條,網友稱之爲“人民罰單”。(1月6日《深圳晚報》)
@苑廣闊:“人民罰單”表面上有戲謔和調侃的味道,但實際上折射出的卻是知情權和監督權能否得到實現的嚴肅命題。從這個角度說,當地公安部門,有責任和義務給“人民罰單”事件一個下文,給其畫上一個圓滿的句號。
@金真:一張小小的手寫“人民罰單”,無疑體現的是大家對於執法人員知法犯法、犯法不受罰的不滿。所以,如果不想再有失面子地被羣衆貼上各類“人民罰單”,各相關部門的執法人員唯有從自己做起,嚴格恪守法律,將守法觀念融入到血脈中。 @餘明輝:“人民罰單”,用一種反向的、平和的方式體現了民衆的願望,很形象、很給力。事實上,羣衆叫好“人民罰單”,並不是贊同或要模仿這樣的做法,而是呼喚真正的“罰單”,希望交警能對特殊車輛和普通車輛一視同仁。推而廣之,則是希望所有的執法部門都能嚴格執法,不徇私情更不媚權濫法。