本報訊(記者湯南通訊員粵紀宣)昨日,記者從省紀委瞭解到,東莞市人大常委會原副主任歐林高因嚴重違紀,被開除黨籍開除公職。日前,經廣東省委批准,省紀委對東莞市人大常委會原副主任歐林高嚴重違紀問題進行立案檢查。
昨日,省紀委通報稱,經查,歐林高在擔任東莞市清溪鎮黨委書記、市委副祕書長及長安鎮黨委書記等職務期間,利用職務便利爲他人謀取利益,先後多次收受他人賄賂,數額巨大;嚴重違反廉潔自律的有關規定,收受“紅包”禮金和貴重物品等。歐林高的上述行爲已構成嚴重違紀並涉嫌犯罪。